《中小学设计规范》有建筑高度吗? 《中小学设计规范》(GB 50099-2011)规定,各类小学的主要教育建筑不应位于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育建筑不应位于五层以上。教学用房和辅助用房的净高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