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余镇的历史沿革

三余地处南通沿海,是南通最后的土地,也是最年轻的城镇。大部分居民是来自海门、启东和崇明的移民。随着清代中后期泥沙淤积,海势东移,通州产盐区由原来的中部石岗场、西亭场、金沙场逐年东移,集中在玉溪、鱼洞场。玉溪场的位置大约在今天三余竖河以西,包括恒兴;鱼洞场的位置大约在今天的三鱼竖河以东。光绪、宣彤年间,玉溪市场出现了广运灶、同兴灶、恒信灶、拓灶等墙(盐)商,如俞鹤祥、袁亨利等。有李藻、王藻、、龙兴藻、金陵公当、屈私当、潘基顿等。在鱼洞农场,盐商们积累顺利,口碑不错。这些盐商和灶户控制着盐场的大片土地,用来生产烧盐的草薪。盐是当时国家的重要物资,盐税是国家的重要税源之一。制盐的方法很古老,成本很高。民国二年(1913)2月24日,张謇、张炎等人以大有金的名义,集资65438+万元,购买裕东昌吉盛丰、德昌厚宝园。3月大有金盐业公司正式成立,几个月后收购玉溪的玉鹤祥和元亨利宝源。这是一家在盐业指导下从事垦荒的股份公司,被有关专家称为北洋政府时期全国主要股份公司之一。大有金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从事征地、勘测区划、筑坝、蓄水淡化、种草工资等工作。公司的办公地点位于垦区的中心——公安(这就是后来的地名)。民国三年(1914),8月22日,鱼洞场100余盐民放火焚烧大有金公司办公室,杀害其员工王公三、李安福,有关当事人受到相应处罚。这就是著名的“烧公司”事件。事发后,当地将其命名为“公安”。年底,大有金公司总部选址三余区公司“雁塘”,划地100亩,建设三余镇。从1914结束,三余镇从大有金总公司基建开始到1921。有平房48间,里屋10间,市场房172间(门面和落客间),小菜场,派出所,巡更室,仓房,小学,盐场等基础设施。从民国六年(1917)六月,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在三余镇设立并经营粮食、砖瓦、木材、棉籽等物品。大有金公司在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土地的延续和整理,因为这样有利于规划和水利建设。三余渠公司位于豫金垦区西南角(其范围为今天的一社、永兴、镇东、新南、新民村),由公司收购豫东场“三义乡”和豫西市场“豫中乡”而成,居两乡之首。”三余镇”取代了“大有金公司”,但其范围不包括钟毅和北星桥的部分区域,而大有金公司的金东区和大东区则包括在海门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