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报告电话号码
教育部已推出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民族教育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国)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负责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证工作;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和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