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伤害违法吗?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言语伤害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处理。?
扩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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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言语暴力”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中国儿童安全行动”组委会6月5438+05日发布的“你认为最急需解决的校园伤害”专题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成为小学生认为最急需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其中,81。45%的受访小学生认为校园“语言伤害”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师德建设的深入,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大大减少。然而,以讽刺、挖苦、孤立、忽视、暴露缺点、当众出丑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惩罚”的现象却呈上升趋势。?
去年4月,重庆渝中区初三女生丁某因上学迟到,被班主任王叫到办公室批评教育。期间,王在其他同学面前赤裸裸地贬损丁某:“你学习不好,长得不漂亮,连坐在台上的资格都没有。”丁被这话侮辱了,一时想不开。写遗书后跳楼自杀(2003年9月7日新华网);?
前不久,在安徽省宿州市一所中学,老师通过选举差生的方式惩罚调皮的学生,并使用“猪”、“人渣”等词语“激发自尊心”。结果学生转学,辍学,离家出走...?
表面上看,“语言伤害”比“体罚”更文明,但对学生的伤害绝对不会比体罚小。某种程度上,可能更糟。体罚对学生的健康危害更大,其痛苦可能是短暂的。?
然而,“语言暴力”的危害是持久的,它不仅侮辱学生的人格,损害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破坏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师生对立,影响教学效果,还会导致学生心理障碍,丧失生活勇气,产生厌学、逃学、违法犯罪、自杀等严重后果。这不仅是教师的悲哀,也是素质教育的悲哀!?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对于老师来说,没有“体罚”,没有“精神惩罚”,是不那么容易做到的。笔者认为,有三种话应该是教师的“职业禁忌”:
一、话题涉及家庭、父母时,不要使用“家教不足”、“有其父必有其子”等讽刺或轻蔑的语言;?
第二,不要对孩子的天性妄下结论,比如“生来就是傻子”、“人生来一无是处”;?
第三,不要侮辱孩子的人格,比如“你比猪还笨”、“你简直不是人”、“我早就跟你一样跳楼了”。?
俗话说“良言三冬暖,恶语六月伤人。”很多老师对这样的名言耳熟能详,在课堂上也讲解得很清楚。为什么他们会在最后时刻频频失态,极尽讽刺和侮辱之能事,将“心罚”这把不流血的“尖刀”无情地刺进学生稚嫩的内心??
一方面说明部分教师道德素质低,心理健康状况差,另一方面也说明应试教育在一些学校还是很有市场的。当“化干戈为玉帛”的希望破灭的时候,当学生成绩成为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指标的时候,那些所谓的“差生”、“淘气生”就成了少数教师的眼中钉、肉中刺。?
一旦这些学生犯错,在“体罚”不被允许、不被允许的现状下,“心理惩罚”就成了一些老师暴力对待学生的“首选”。?
可见,消除“语言暴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教育部门应该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教师禁忌”,将其列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
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遇事冷静,善于克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始终保持宽广的胸怀,以善良、友善、热情、耐心、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方式方法,让讽刺、挖苦等“语言暴力”大学辍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国刑法
参考资料:
人民网——“语言暴力”是杀人不见血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