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小戏的传承与保护

清末左权小花戏吸收了大量的民间曲调,并加入了简单的故事情节。人物也从最初的第三人称发展到生活、丹、丑等不同职业的第一人称形态,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载歌载舞的地方戏。表演的节目包括卖平板食物、放风筝、看灯、铲蔬菜和打樱桃。

抗日战争时期,左权县是敌后根据地。抗日革命政府用这种文艺形式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抗日。它利用、改革和完善了左权小花戏,并将这种固定的文学活动形式命名为“左权小花戏”,真正开始成为一种比较完整的舞台戏曲形式。他创作演出了反映当时斗争生活的小戏,如送我弟参军、保卫黄烟洞、放牛、上冬校、回娘家、四季生产等,成为教育人民、鼓舞士气、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

1954年,花艺艺术家子、王莲子表演的传统花戏《卖扁食》参加了首届全国民间文艺汇演,受到好评。

1958年6月,左权县成立了“左权县红旗歌舞团”,上演了许多丰富多彩的剧目。

1996年,左权县成立小花戏艺术团。

2006年,左权县先后成立了左权民歌小花戏研究会和左权民歌小花戏保护中心;组织传承人通过“传、帮、取”重新编排打秋纤、插秧、放风筝、摘花椒、做军鞋等优秀传统小花戏;继承并创新举办了“文化活动月”、“社火节”、左权民歌演唱、城乡文艺精品节目演出、“火盘”民俗活动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三年一届的左权民歌小花戏大奖赛已连续举办三届;出版发行了《桃花红杏白诗集》、《石占明专辑》、《季爱芳专辑》等光盘。

200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公布,《花腔》11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的顶级音乐门类。

2008年,该县全面实施左权民歌和小花戏进课堂工程。7年来,印制并向全县中小学免费发放了6.3万多册左权民歌、小花戏乡土教材,惠及6万多名中小学生。

2008年,左权小花戏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4,165438+10月,左权小花戏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