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怎么去盐城双语小学?

非城镇户口的适龄子女和来盐创业人员在流入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根据“流入地公办学校优先”的原则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非城镇户口的适龄儿童和来盐投资创业人员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符合随教区入学条件的,在随教区入学;

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就业证明(含营业执照)、居住证和相应的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区教育部门按各自管理范围统筹安排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如果外来投资者子女需要带盐来,原则上由投资项目主管教育部门负责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