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教育

65438年至0979年,全县教育工作以教学为中心,中心校管理这一地区的教育教学工作。从去年秋季开始,中小学统一使用全国统一编写的教材,全县初中恢复“三年制”学制。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福利开始改善,或提高了工资或津贴,或私立教师转为公立教师,或平反了冤案。1980,怀集一中高中恢复三年学制。1981年,县实验小学增设英语课,开始使用电教设备。1982全日制小学受县教育局和公社双重领导,中心小学继续具体管理其小学(含附属初中)。65438至0984年,全县普通高中全部恢复三年学制,县实验小学和部分乡镇小学恢复六年制教育,怀城镇小学等小学陆续实施。该县废除了中央学校管理体制,成立了区教育办公室,负责本区的教育工作。同年,该县开展了“两无”(无危房、无教室、无课桌椅)建设。1986实行县、区、乡三级办学体制,确定县主管中(职)校、实验小学和教师进修学校,区主管初中和中心学校,乡主管小学和教学点。同年,制定了《怀集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草案)》和《怀集县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实施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生中开展了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艰苦奋斗精神教育。配合全社会清除“七害”,清理禁书。1987基本普及小学教育。1989以来,学校开展了“两聘”(聘任校长和教师)工作。90年代初,以加强教学目标管理为重点,制定了《怀集县教学常规要求》,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两史一情”(中国近代史、近代史、国情)教育广泛开展。

1993至1996,扩建校舍,增加教育设备,进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硬件建设。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被列入各级党政领导任期目标,县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任期目标合同,镇(乡)政府与县政府签订责任合同。提高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经常性。1995年9月,该县“普九”通过省市验收。65438至0997年,实施新一轮全国统一课程,对全县202所薄弱学校进行改造,巩固和发展“九年一贯制”成果。1993至2000年,全县投资2.6亿元修建校舍,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基本实现“教师之家”;“九五”工作经国家、省复评一次,市复评三次,均通过验收。1995至1998,深入开展“分层教学、分类指导”教学实验,开展“精品课程评选”活动。从1997到1999,连续三年高考上省线人数在肇庆市排名第四。

2000年,有7所完全高中(含县职业高中),60个普通高中教学班,3036名学生,213名教职工。职业高中有15个班,学生739人,教职工98人。有29所独立初中,876个班级,47,403名学生,2,306名教职工。有* * * 338所小学,3366个班,学生65438人+001298,教职工4554人。幼儿园18所,乡镇办园率居全市第二。有独立或综合实验楼31栋,实验室450个,仪器室460个,语言室20个,计算机房30个,生物园310个,地理园250个,小型气象站280个,仪器柜5100个,实验台7600个,电化教学设备。全县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适龄学生117480人,合格学生1118人,达标率94.5%。2000学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为99.6%,初中为95.7%。盲、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为87.8%。小学生和初中生辍学率分别为0.3%,1.19%;65 438+05岁人口的初等教育完成率和65 438+07岁人口的中等教育完成率分别为99.6%和94.7%,而中青年人口的文盲率为99.37%,65 438+05岁人口的文盲率为零。县城的学校收费开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先将学杂费全额上缴财政,再由财政全额返还给学校,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1973恢复怀集县教育局,主管全县教育工作,下设政工股和教育股。教研室在1978恢复。1985内设机构调整为秘书股、人事股、教育股、教研室、教学仪器站、招生办、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工会等。1998 ~ 1995期间增加办公室、体质健康股、监督室,1993期间撤销秘书股。从1996开始,先后有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教育股、成人教育股、人事股、监察室、教育工会、教学仪器站、招生办、体育卫生艺术股、勤工俭学处、监察室、德育股等13个职能单位(室),到2000年不变。

2011怀集中学新建。怀集中学成绩优异,荣获市一级中学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