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儿童进入小学的条件
移民子女上学的条件是:
1.一、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我区网上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在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
2.父母至少有一方持有居住证;
3.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租赁证。不需要提供参保证明,但报名时提供参保方的身份证号码,学校会和社保部门核对参保缴费信息。
外地小学生需要暂住证、实际携带书籍的居住地证明、本地外来务工就业证明、家庭户口本、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的无监护证明、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借读证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规定的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法规定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