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幼儿园紧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
1.紧急疏散场所:通常利用操场、广场等设置紧急疏散场所,应通风良好,相对宽阔。紧急疏散场所应远离高大建(构)筑物,与建(构)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其高度的三分之一;
避开有毒气体储存场所、易燃易爆物品或核辐射储存场所、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区域;避开陡坡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疏散场所应有两条以上不同方向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
2.紧急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锁闭或者堵塞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出口和安全门;内开窗的旧窗应改为外开窗或平开窗,首层窗防护栏应符合防火要求,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打开防护栏。
3.紧急疏散路线:根据学生分布和建筑结构,合理确定各班疏散路线,合理分流。需要建立规范和详细的措施,保证大量学生在楼道相遇或者遇到突发情况时不会拥堵甚至踩踏。疏散路线应避免穿越道路、交通密集和危险路段。
4.紧急疏散语言:在组织学生避险疏散的全过程中,教职员工应使用规范、简短、清晰的疏散语言。
5.紧急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应具有较强的覆盖性、独立性和差异性,在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应考虑替代方案。覆盖范围:报警信号能有效覆盖学校的每一个地方;独立性:在广播等辅助手段不能或不能及时采取时,报警信号能独立向师生传递准确信息;区别:不同于学校里日常的铃声和广播声。逃生信号和疏散信号之间也应有明显的区别。
6.疏散时间: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从发出疏散信号到所有师生(受伤师生除外)疏散完毕的时间应控制在2分钟以内。
7.应急演练次数: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紧急疏散演习可以与学校的升旗、班级演习和集体活动结合起来。学生较多的城市中小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
应急疏散演练基础较好的学校,要加强随机应急疏散演练。有寄宿制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用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紧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也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根据演练内容,小规模应急演练可分组、分班或分年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