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五年一学位政策详解

法律分析:五年一学位:登记委托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在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大堆学生(同一家庭多个子女不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