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砍头案的悲剧警示我们什么?

2月18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消息:2月18日中午,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发生口角,在一面店门口用面条菜刀将面店老板姚某(42岁,湖北郧西人)砍死。警方迅速出警,将嫌疑人当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据相关媒体至今的报道,事件的过程是这样的:在武昌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饭馆里,三个外地人点了三碗热干面,吃完后店主姚收了15元。22岁的胡(音译)用四川话问姚:“牌子上写着4元一碗。怎么多收费?”老板大声回答:“我说几块钱一碗,吃不起就别吃。”

然后他们就吵了起来,有了肢体接触。姚一再推胡。随后,胡冲到店里的案板上,举起一把菜刀。他用刀砍了姚的腿和胳膊。姚一瘸一拐地倒在地上。但胡已经杀了他的眼睛,抱起姚,把他拖到屋外的一辆汽车边上。姚靠在车上,动弹不得。胡在他胸口砍了几刀,又一刀砍下了姚的头顶。姚倒地死亡后,胡抓着姚的头发,朝他的脖子砍了十几刀,砍了他的头,砍了他一条胳膊。事后,他还把自己血淋淋的头扔进了垃圾桶。

因其残忍血腥,砍头的新闻,1元钱引发的血案,引发热议。

有媒体评论说,他们看到了“底层的堕落”,因为底层社会的人失去了最后的道德极限;有媒体哀叹这个“大家互相伤害”的社会;也有人看过“规则被打破后的悲剧”。规则就是规则。当一碗面高于实际标价时,随意涨价必然酿成悲剧;还有人看到店主不应该“欺软怕硬”,多次辱骂、推搡顾客,让顾客忍无可忍。

有人同情被害人姚,有人同情凶手胡。更多的人说,他们两个都不值得同情,因为受害者(店主)是勒索和羞辱,而凶手(顾客)是暴徒,是二级精神病。

因为1元钱侮辱了别人的人格,“吃不起就别吃!”推搡侮辱无疑是这起命案的导火索。?“你不把我当人,我就把你当动物!”反击也是很多人的口头禅。

我看到的是关于如何保留人与人之间最后的尊严。

士可杀不可辱。尊严比金钱更重要。小学生都知道。

但是,我们在对待别人的时候,是不是把人当人了?

我们是否以对待资本“人”的态度对待他人,维护他人最基本的尊严?

人不是赚钱的机器,也不是被肆意利用的炮灰和工具,更不是只需要食物的蚂蚁。

人类与动物和机器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圣经·创世纪》记载,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他背负着上帝的形象,体现着上帝的良善形象,上帝赋予了他神圣的尊严。

当我们践踏人的形象时,我们就是在践踏神的形象。

如果我们不能回到人的形象的根本,那么我们就无法理解人为什么需要尊严,也无法以待人接物的方式待人接物,无法真正尊重人和爱人。

当最后的尊严被夺走被践踏,当最后一点点尊严被撕扯,就为悲剧的爆发提供了各种可能。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机构,小到一个个人,谁不重视他人的尊严,包括弱者的尊严,谁就可能尝到自己酿下的苦果。

中国古人至今仍主张“有志之士不饮盗泉之水,贱者不取盗泉之食”。我们今天怎么了?到处都是暴力的氛围,我们经常呼吁保护穷人或者弱势群体的尊严。其实每个人的尊严都应该得到尊重。

谁是垃圾人,谁是精神病?

当然,被羞辱不能成为凶手施暴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夺走另一个人生命的理由。犯罪嫌疑人残忍地杀害店主,砍下他的头,暴力反击,砍下他的头扔进垃圾桶,就像屠宰牲畜一样,这也是对人的高贵形象的一种践踏,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然而可悲的是,最新的媒体报道说,凶手是二级精神病,内向易怒,等等。于是,很多人和媒体将武汉杀手视为“垃圾人”,呼吁自媒体人“避开垃圾人”。

近年来,朋友圈长期流行“避开垃圾人”的文章,说明大家只把别人当垃圾人,把别人当精神病,而忽略了自己。

垃圾人或者精神病。人类的罪恶本质——骄傲、贪婪、愤怒和仇恨——潜伏在每个人的内心,包括所谓的正常人。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非垃圾人”。

因为,在全能公义的上帝眼中,没有公义的人。我们都是“垃圾人”。我们能躲得过别人和自己吗?

在一个追求功利、跟风的时代,不管是谁得了精神病,我们都应该保护他们的尊严,而不是单独对待。

凶手和被杀者都值得同情。

观众们,请停止评判,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

守护者最后的尊严?它不是喊一句口号那么简单,也不应该只是成为一种礼貌和习惯,而应该成为一种信仰,深入我们的骨髓,让我们以待人的方式待人。

恨人就是杀人。也许我们没有拿起菜刀,但我们的仇恨在上帝眼里是杀人。

请让尊严覆盖人类的形象,让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体现造物主的形象。

只有福音能打开我们无知的眼睛,看到罪的可怕;只有福音能软化我们坚硬的心;唯有福音,让我们效法基督的爱,去爱身边的人。

没有福音,我们就不会把人当人看。没有福音,我们会把全世界的人都当成垃圾人。没有福音,我们只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因为我们缺少造物主赋予我们的高贵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