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检需要检查哪些项目?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不需要手术或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心脏病合理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前收缩少于6次(有心肌炎病史者严格控制);
(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0次;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为合格: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12.00-18.66 kPa);
舒张压60 mmhg-90 mmhg(8.00-12.00 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肺结核不合格。但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期为65438±0年;
(2)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未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和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为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第七类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类恶性肿瘤、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亢治愈后1年无症状体征者为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精神病、癔病、夜间梦游、严重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明显记忆力减退等)病史者。),而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多发性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伴橡胶肿或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脑畸形、创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十六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胆结石或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小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患有明显视力障碍的眼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佩戴助听器时3米内耳语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具体体检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