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矿小学收借读费吗?我是从商州农村户口买的矿山路翠屏湾二期的房子。
二、商州农村户口、未央区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收借读费。
三。《Xi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段2016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教〔2016〕94号)规定:
1.具有本区户籍的新生入学。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310,201年8月前出生),凭户口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至少随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到学区内学校登记。初中新生凭户口本(适龄儿童随父母或至少随父母的户口本)、学籍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入学;未在我区小学就读,具有我区户籍,需要回我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适龄儿童随父母就读的户口簿或至少随父母就读的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学区内相应初中报名。
2、城市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上学
因城市改造被原学区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凭三证(户口本、租房合同、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拆迁证明)在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3.非本地注册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办理注册手续,居住地对应的学区按入学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不符合义务教育政策规定的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入学。
4.农民工子女入学。
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按照“相对就近、学校注册、四证审核、校园统筹”的原则安排学生。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材料(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2016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09年9月1日至206543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09年9月1之前出生的孩子,家长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就读地。
(2)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或本区居住证明。
①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的有效居住证。其中,租房者还需提供2016年6月30日前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签署的有效租房合同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房东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现租住地物业、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者还需要提供随行子女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房产或小区的居住证明。
(2)除本市户籍市十区(含沣东新城)外,其他三县(周至县、户县、蓝田)户籍子女所需居住证明材料如下:租房者提供2016年6月30日前户籍子女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签署的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现租住地物业、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者需要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房产或小区的居住证明。
(3)工作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的工作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016年6月30日前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在签订的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合法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本区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的同时,应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复印件)。
(4)无监护人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无监护人的学生流出证明。
户籍所在地具备监护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5.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超出规定项目和标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