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小学入学要求
年龄要求,户籍或居住地要求,随迁子女入学要求。1.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如2065438年9月1日至2065438年8月31日2017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因智力低下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需要暂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须持有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在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户籍或居住地要求:户籍在相关区域(如江北区)或实际居住在本区域,且愿意就读本区域小学。
3.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父母双方在本区(如海曙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效居住证暂住半年以上。同时,父母一方已依法缴纳宁波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纳半年以上,无间断。符合条件的子女可在网上预报名,初审通过者需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