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教育局内部结构

1,人事教育单位(带“退休教师管理单位”标志)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组织和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的调配、考核、晋升、奖励、评残、援外办学和教师资格认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和国家、省、娄底、市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和培养;负责特级教师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新教师入职培训等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集中联系和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指导和管理老龄工作委员会和老龄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负责教师奖励基金会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市干部档案馆和人才市场做好教育系统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学校、乡镇办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办理相关任免手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普通话推广工作。

2.规划和财务股

制定教育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拟定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学校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编制中小学基建计划,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项资金;负责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和检查;监督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实施,负责教育预算资金的安排和财务管理;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和教育统计工作。

3.普通教育组(挂“政治思想教育组”牌子)

负责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指导和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和教学改革,参与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拟定基础教育常规管理的相关文件;负责指导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招生、毕业考试和学籍管理以及初中毕业证书的发放;负责普通中小学教材及配套图书的管理;负责德育、国防教育、艺术教育和学生思想品德测评;负责指导各校区学校* * *青年团、少先队工作;负责评选各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体育卫生工作。

4.职业和技术教育股

负责起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参与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研究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负责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统一考试和学籍管理;负责职业初中专业设置的审批和职业初中、高中毕业证书的审批;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教材及配套图书的管理;负责联系和指导全市各类职业学校的相关工作。

5.成人教育股

负责起草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指导性教学文件;负责审批、管理和扫除青壮年职工学校;负责成人中等学校、农业广播学校和乡镇办农业学校的管理,以及农业教育中心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以及成人高中和初中教育;负责成人招生,协助成人招生资料的供应。

6.审计单位

负责全市教育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局直属单位、乡镇学区基础设施和主要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配合纪检监察和上级审计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7.招生办(挂“冷水江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公示、报名、体检、政审、备案、群审、志愿填报、咨询、信访、信息采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机管理等工作。;负责《入学考试指南》及相关信息资料的供应和发放。

8、自学考试办公室(挂“冷水江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宣传、报名、考试、评分、备案、保密、组考、学籍管理、咨询、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协助提供自学考试的教材和资料。

9、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挂“冷水江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牌子)

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负责预测社会人才需求;做好教育人才储备和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宣传和服务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的档案保管,并进行资格认证;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负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后富余教师的管理和转岗服务。

10,职称工作办公室

贯彻上级有关教师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职务晋升、资格审查和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负责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档案的保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续聘和继续教育;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服务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1,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勤工俭学、校园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校办企业发展政策,帮助校办企业解决产、供、销中的实际问题,负责全市勤工俭学管理人员、企业和农场职工的培训。

12,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申报工作;指导和参与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办学与其他学校和部门的关系;监督管理社会教育机构的收费和财务工作。

13,其他机构的职责

(1)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市教育督导规划和相关督导方案,指导下属单位的督导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教育法规和政策;代表市人民政府,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全市“两基”年度检查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负责对乡镇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做好示范学校的评估工作;搞好法制教育,组织法律考试;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配合司法部门建立教育申诉、调解、仲裁制度;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门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协助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和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

(2)纪检组和监察室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全面执行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乡镇办事处中心校的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好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配合财务计划股做好教育系统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查处乱收费行为;配合系统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配合人事单位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纪案件。

(3)系统的工会

组织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各项事务的管理,协助局机关开展各项工作;工会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配合人事单位做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在党和教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全体工会会员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动员教职工把工作当主人,动员教职工努力完成任务;加强对教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纪律以及科学、文化和技术的教育;做好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慰问贫困教师;做好遇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做好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