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谢赫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顺利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2020年,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谢赫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谢赫大学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庆忌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姚强校区)邮编:250107。

第六条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教育程度:本科和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历史沿革

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济南谢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谢赫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授予省财政支持的著名民办本科学校建设单位。

第八条办学的基本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54.38+0.8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654.38+0.2亿余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202.63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1.26万种,电子期刊481.5万种。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

教职工1206人,其中专任教师98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有69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365人。目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名师3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人,济南市拔尖专业人才2人,济南市高层次人才128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人,山东省引进人才。

有10个实验实训中心,197个学科功能实验室。其中,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校外实践实训基地129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山东省有1个企业实训基地,4个职业技能鉴定站,274个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62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

第九条师资设置

学校现设有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思想政治部)等八个二级学院(部)。

第十条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进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国家级精品资源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1门,省级精品资源43门,省级精品资源4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有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项目。

学校拥有山东省三个科研创新平台。* * *承担科研项目931项,其中国家科研项目13项,国家教改项目13项,省教改项目28项,省科研项目191项,局级科研项目503项,校级项目224项;获得科研奖励622项;授权专利223项,学校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授予“全国高等教育优秀研究机构”。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技能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720项,其中国家特等奖1项,一等奖26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87项。省级大奖4项,一等奖74项,二等奖168项,三等奖300项;在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92项全国竞赛奖,其中一等奖17项;在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1一等奖,在“中国建设银行杯”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1省级金奖,银奖2项,铜奖2项。

第十一条就业和创业指导服务

学校非常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坚持就业导向,把提高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努力提高就业创业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2015年获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6年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2017年全国首届创业与就业服务展示交流优秀项目奖。两年来,省内外20多所高校先后来校考察,交流学习创业经验。

学校拥有12726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设有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项目推介、技术指导、注册代理、财税融资等服务。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紧密合作,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都能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你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行业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是全国创纪录众创空间、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济南泉城众创空间支持单位。

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毕业生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义务兵役征集”等项目。大学生自主创业,也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扶持政策;贫困家庭毕业生可获得5000元“启航工程”就业创业补贴和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第十二条职业资格证书培训

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物流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向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第十三条人员培训模式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实行学分制的民办高校。学校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音乐学5年),弹性学制3-6年,专科专业标准学制3年,弹性学制2-6年。学校实行学业导师制,指导学生选课,制定学习计划,制定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实习和就业。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础,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安排课程,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学校与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谢赫中兴智慧城市学院”,学生一入学就可自愿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与福田雷沃、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有限公司、威海三角轮胎有限公司、华东数控有限公司等129家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13个国家的4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广泛的学术和教育交流。学校先后派出42名教师赴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深造,聘请了美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的多位资深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近年来,共选派1500余名学生到美国、德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台湾省、澳门等地区的18所高校学习交流或攻读学位。

第十四条校园文化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加强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服务社会,以教育回报社会,在服务社会中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以和谐共进为内涵的“和”文化,坚持“明道致远、厚德崇文”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诚信规范”的办学宗旨,实施“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专家兴校”的战略,贯彻“和谐共进”的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教育功能,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倡导高雅艺术和传统文化进校园。依托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节、民族文化节和迎新晚会,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

建立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和管理各级社团工作,调动各级社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建设74个校级艺术、学术、实践、文体、科技、服务型社团,定期开展学术讲座、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校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广播电台、校园网、山东谢赫大学上是师生发布作品、展示才艺、相互交流的窗口和平台。

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维权机制,拓宽师生表达意愿的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有效防止了各类事故,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党建经验在第18、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4次,多次在省级会议上交流介绍。获得国家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8项,省级成果奖30项。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

第十五回社会

学校坚持以育人回报社会,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第一所启动“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2005年起,学校被卫生厅指定为山东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截至目前,15年免费培训乡村医生3万余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时任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派专人到我校调研,并将乡村医生培养定为“协和模式”。时任山东省省长的姜大明、郭树清,时任常务副省长的孙伟,时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的吴翠云分别作出批示,时任副省长的王随莲来校视察,批示一定要免费培训乡村医生。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对乡村医生培训进行了专题报道。

第十六条学校荣誉

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学校”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所A级学校”,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对全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级招生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的规章制度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向考生和家长客观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范围

第十九条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招生范围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阅填报志愿指南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招生考试报告。

第五章入学条件和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

第二十二条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三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制度,根据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全部实行“专业(专业)+学校”志愿模式。

报考我校美术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美术统考本科证书,录取专业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山东省美术统考批准本科专业按专业(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入档。综合折算方式为:按专业成绩70%,按文化成绩30%,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意愿择优录取。省外美术类本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读档比例,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音乐学专业承认普通本科院校同一专业的考试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生。

第二十七条外语要求:专业语言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二十八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另外,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专业要求不结巴,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说话清晰,无传染病和病毒。色觉轻度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医学专业不能录取。

第三十条准入原则:

1.我校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体育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考生。

2.采取在自愿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当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后续)。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计划数录取)。

3.山东省普通高校实行“专业(专业课)+学校”平行志愿模式。申请本科专业需要达到选修科目的要求,专科没有提到选修科目的要求。根据招生计划,进入档案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当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学校开除。

5.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类加分和降分计入总成绩。同批次、同科目类别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上述三科总成绩仍相同,则按拟录取的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这部分分数相同的考生。

6.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级招生考试院官网、学校招生热线、录取通知书等。

第三十一条我校同意并执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分或减分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六章费用返还和补贴政策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8800-27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8800-39800元/年。

住宿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休学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字[2018]98号)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奖励、助学政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确立了“不让一个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西藏和新疆海北少数民族学生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同心光彩奖学金、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到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补助、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被我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个人入学后可以申请学费减免和缓交,学校会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分为2600元和3300元。近年来,学校不同程度减免了16000多名贫困学生的学费。积极构建提高资助教育质量的体系,开设“筑梦讲堂”,强化资助教育理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三十五条考生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学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延期报名。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六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时,严格审核、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确保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第三十七条录取后,学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复查中发现的考生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作弊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向上级机关举报,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八条新生入学前,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登记。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第一学期结束时,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关于转专业的规定申请调整专业。学校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在第一学期期末按规定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四十条、高考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四十一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授予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联系信息

招生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站: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电子邮件:sdxiehezjc@sdxiehe.edu.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庆忌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四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办理与招生有关的事宜。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山东谢赫大学的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都是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谢赫大学负责解释。

注:本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情可在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上查询。※.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