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杭州上学需要什么证件和条件?

招生原则和方法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在教育服务区幼儿园登记,幼儿园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入学。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时,按适龄儿童落户时间依次入学。未被录取的,由社会发展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

1.同一户口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自生日起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户籍和爷爷奶奶住房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

3.适龄儿童有开发区户籍,但不属于以上两类。

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本;2.房产证;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民工子女原则上应在就近或相对就近的民办幼儿园注册。社会发展局批准的私立幼儿园详情见附件2。入学条件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15号)。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未被录取的,由社保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开发区的(暂住证)或房产证;

3.父母一方在杭州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4.父母一方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合法出生证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域内的幼儿园报名,按相关政策入园。

1.军人子女、驻杭部队干部子女、军人烈士家属子女、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政策的残疾人子女,在入园时应优先考虑。

2.在杭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入园、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侨随迁子女、持《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杰出专家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作为开发区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根据《关于在杭就读学生子女入(转)读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娇高中[2012]8号)。

3.回国引进在开发区工作的浙商子女,按照《关于落实浙商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促进杭州教育事业发展的通知》(杭交处[2012]10号)执行。

4.对于符合条件的持有教育服务区房产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幼儿园将根据其父母在开发区工作年限的长短,招收部分幼儿入园,前提是招收户籍幼儿有富余。

上述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