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小学拿国家资金是什么结果?

8月13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恩施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例。其中,鹤峰县第三小学套取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或学生免费午餐项目资金,县教育局原纪检组长受到处分。

2012年4月至2014,1年6月,鹤峰县走马镇民族中心学校套取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065438+2004年3-5月,燕子乡中心学校收取免费午餐项目资金和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014年2月至5月,走马镇中心小学收取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免费午餐项目资金。

走马镇民族中心校常务副校长张友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原常务副校长吴金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时任燕子乡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徐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时任走马镇中心小学校长滕守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12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分。

鹤峰教育局原纪检组组长朱美萍(2014)因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局长徐存河、吴云贵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

专项资金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不允许任何人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