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外地学生上学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范围内招生。审批地区招生有富余的,经学校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统筹跨地区招生,但不得跨地区招生。是的,注册
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局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阅读。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另行制定。请持原学校的借读证明和当地教育局批准的手续到所居住的学区申请。如果你住的学区安排有困难,去你住的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如果孩子是新入学,可以凭外地户口本和所住街道的相关证明到所住学区的学校就读。如果他所居住的学区学校安排有困难,他应该到他所居住的教育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就业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