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缴纳标准,浙江宁波独生子女2019享受什么待遇?
宁波独生子女享受什么待遇?
【网友提问】:我们家孩子是独生子女,现在上小学。想问一下宁波户口的问题。独生子女有哪些治疗方法?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拿到?怎么收藏?
【账户查询网】回复: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给奖励费10元,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发放,直至其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
具体配送方式: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50%。原则上应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一年领取一次。当年未领取的,不予补发。
特定分销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发放。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委托单位存档的,由委托存档单位出具;个人委托的档案,由街道办事处出具。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失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生二胎没生的一次性奖励。
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每人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00元的奖励”。
接收条件:
1.领取者应当领取二胎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和不生育二胎的书面申请。
2.该女子不到49岁。
分销渠道: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对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接收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领取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分发方法:
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55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60岁时领取。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补助。
独生子女因意外伤残导致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