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主要政策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法。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国家统一实施下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项政策主要有以下重要内容: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这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政策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德、智、体全面发展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德”不仅是道德品质,还包括政治品质和思想品质智慧不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开发智力,更是培养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身”不仅仅是指体格、体能、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陶冶高尚情操。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
四、义务教育,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保障国民教育。其实质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一定时期义务教育的一种制度。义务教育也叫义务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普及性的基本特征。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符合我国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动词 (verb的缩写)教育本质
我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属性是义务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1.公共福利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杂费”。公益和自由是联系在一起的。例如,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2.一致
团结始终是一个理念。新法中自始至终强调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包括制定统一的教材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有关的内容,都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在法律的修改中。
3.命令的
强制也叫强制。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一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如果父母不送他们的学生去学校,他们应该承担责任;学校不接收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