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依法治校能力的讲话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可以使用演讲的场合越来越多。演讲稿是演讲人在某个场合,在某个听众面前,围绕主题进行演讲的文稿。为了让你写演讲稿更加轻松方便,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演讲稿,以提高你依法治校的能力。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提高依法治校能力的讲话1各位同事:

大家早上好!

据说在威廉一世的宫殿前有一个普通的磨坊。为了拆除它,皇室煞费苦心,甚至大发雷霆。为什么这么不起眼的小磨坊很难拆除?这是君主制和人权的较量。竞争的结果是磨坊依然如故,而它的保护者是法律。最终,这个小磨坊成了英国司法公正的象征。没错,法律是治国之本!治国如此,办学也是如此。学校一方面是培养国家栋梁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文明的窗口。依法治校,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已经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记得我在学校政教处工作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八年级学生肖勇为了上网,在校门口敲诈七年级学生小浩。小浩不肯给,肖勇叫来几个“哥们”,也是他的同学,把小浩打了一顿,抢了十几块钱。第二天,小浩打电话给哥哥,在上学的路上,肖勇受了重伤,头上缝了七针。在警察局的审讯中,肖勇感到非常委屈。他不是刚拿了他十多块钱吗?这是敲诈吗?小浩就更无辜了。谁让他拿我的钱的?如果他拿了钱,他应该反抗。大不了我赔点医药费。

这个案件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震惊,还有悲伤。我们深感遗憾:法律不知道怎么实现?没有法律和秩序你怎么成长?一个少年不强大,一个民族如何强大?为了今天国家的稳定,明天民族的繁荣,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为此,我校加大了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专门邀请法制副校长定期给学生讲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课上,师生成为了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学生们和老师们一起了解了宪法的庄严,义务教育法的深刻内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重要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温暖...我们喜欢看到校园及周边秩序井然,学生们朝气蓬勃!

“国运兴亡,在于教育;教师有责任振兴教育。”在育人兴国的道路上,作为教师,我们任重而道远。所谓学而优则仕。依法治校要从教师做起。一个有法律素养的老师,必然会影响一大批有法律意识的学生。教育需要师德高尚的教师,教育需要依法从教的教师。

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在教育战线奉献了20多年的老教师,因掌掴学生被父母告到了教育局,教育局对他进行了处罚...老师觉得很委屈很委屈:“我打他是为了他好,我深爱着他。我这么多年不都是这么教他的吗?我错了吗?”很多老师也觉得这个老师说的对。学校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们的老师豁然开朗:孩子虽然小,但也有人权和尊严,在法治时代再也不能教棍子教育了。《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所以一定要依法教学,因为不仅要培养成绩优秀的孩子,更要培养人格健康的孩子。我们想要的不仅仅是优异的成绩,更是孩子的终身发展。

对此,一位全国优秀教师说得好:“法律不是阻止我们爱学生,而是让我们去爱,让我们爱得更理性、更深沉!”

是的,只有依法办学,才能看到校园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学校管理更加公正有序,教育教学秩序更加有序。法治为我们清理校园,为我们创造和谐,为我们确保安宁,帮助我们实现跨越式发展!

亲爱的教育界同仁,让我们遵守法律法规,让依法办学成为一种信仰和力量,让法律之光为我们的校园照亮一片和谐的天空!

关于提高依法治校能力的讲话2尊敬的各位领导、法官、老师,

依法治校不是一些人“管”另一些人,而是全体教职工依据法律和校规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没有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做到依法治校。

某大学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讲依法治校,一方面讲恶法。他明确要求师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一切规则,不管这些规则是人事部门制定的还是房管部门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至于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执行这些规定,他不能也不会。显然,在他看来,校规只是学校当局惩罚老师和学生的工具。这样的法治只能让师生更加心寒,只能败坏依法办学的名声。

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告、同等对待、同等情况下强制执行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商鞅变法的时候,贴了一个告示:谁把一块木头从京城的A地搬到B地,谁就可以从官府得到一些黄金。大部分人都不信,但是有一个人按照通知做了,商鞅真的把通知上说的金子给了他。可见,法律的强制性不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允许人民反抗,还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如果你高兴,你就执行法律,如果你不高兴,你就不执行法律,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遵守法律,法律也就无法达到它的目的。这是国家的法律,校规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说,院长行政下的一些“校规”是不配称为校规的。比如学校房管部门制定的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1人,硕士2人,本科及以下学历3人。我们实际做的是:博士即使刚毕业也给两居室,本科及以下给一房两居室,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且即使教了七八年,硕士还是两个人一间房。这时候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就成了上限。我觉得,除非硕士在这个学校被明确定义为不可接触者或者私生子,否则即使按照恶法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称为校规。恶法在法律内容上可以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平等;否则,只能由男人来统治。

现在说到依法办学,当然首先要守法。但是,依法治校不是在学校实行商鞅的苛严统治,而是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我们这样理解法治,那么下面的问题就无法回避。

首先,根据谁的法治学派?一个学校不能游离于国家法律之外,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问题。那么应该由谁或者什么机关来制定这些校规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定。学校行政部门只能享有建议权,而没有制定规则的权利。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也必须让学生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我不主张给学生代表投票权。除了学生年龄小,幼稚,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是路人,容易出现短期行为。只有这样,校规的制定才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被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只有这样制定校规,才能让师生员工觉得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会变成被动服从和不满不作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目前情况下,职代会代表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根据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行政机构精简的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职工和非教职工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任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教代会除了有权制定规则,还必须有权决定预算,有权通过学校自己提出的决算。法律的权威必须由控制钱袋子的立法机关来保证,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控制钱袋子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维护。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会受到很大限制,但他们也能从依法办学中获益,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的烦恼。

其次,根据什么样的法治学校?单纯说恶法也是法,显然是错误的。否则“多数人暴政”的概念就不存在了,当时的德日法西斯可以依法以暴制暴。法律必须公平,被统治者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校规都是一样的。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男三十五,女三十二”等条件显然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而言,只有满足了由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抵触、不带有歧视性这三个条件,才有意义。但如果一个校规符合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也只能说不合理,而不能称之为“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之前,还是要遵守的。

第三,谁依法治校?现在在那些讲恶法的人心目中,似乎依法办学就是行政部门代表学校治理师生,依法办学就是强化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也挫伤了师生依法办学的积极性。依法治校不是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而是全体教职工依据法律和校规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没有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做到依法治校。我并不主张废除所有的强制,但一个法律或校规,如果假设需要强制的是大多数人,而不是极少数人,那么它注定是大打折扣的、短命的。

最后,如何依法治校?校规和法律一样,不仅要有实体条款,还要有合理的、可操作的程序条款。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校规。如果没有程序性规定,就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法律或法院判决已经明确了正当程序的一些内容,如在作出不利于一人或数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应当给予辩护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作出决定后应当及时送达。最起码,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没有具体程序规定的情况下,凭良心操作,不滥用权力。

关于提高依法治校能力的讲话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官、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坚持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

首先我想告诉大家,我选择这个题目是因为大诗人歌德的一句话,他说:“能带来稳定的力量只有两股,一股是道德,另一股是法治。”当我们谈到“法治”这个严肃的词时,我们可能会想到一本厚厚的法典,或者也许是达摩克利斯的冷剑。但我想说,“法治”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而是看不见,温暖地等着我们。是人类自由飞翔的风筝线,是和谐校园的守护神。《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让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实现了求学梦。《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大量被忽视的女孩进入了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触动了法律的温暖。同样,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也牢牢抓住了法治这只友好而有力的手,为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系上了携手共进的安全带。

古人云:“从事于世者,不可不表演。”然而,近年来,在教育这个神圣的世界里,黑暗可耻的阴影频频闪现,从北航招生敲诈,到四六级考试答案泄露;从厚颜无耻的学术腐败到令人不寒而栗的道德沦丧;从老师体罚学生到学生殴打老师,这些嘈杂的声音不断骚扰着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和家庭都在发自内心的呼唤。我们需要用法治的力量来整肃学风;用法治的力量规范教学;用法治的力量打造和谐校园,开辟一片属于全社会的教育净土。

当“法治”这一锐利武器真正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时,它劈开荆棘、清理腐朽的力量,让你我和每一个关心教育的人,都感受到了和谐的光芒。

请听社会的声音:《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11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形,也规定了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随着这一规定的颁布实施,家长因学生伤害事件起诉学校、打官司,纠纷无法及时解决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家校有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全社会对我们的学生承担应有的责任。学校在跃进,在轻盈地前行!

请看看我身边的事:我有一个同事,因为学生问题和父母产生了分歧。家长傲慢无理,甚至要打人。我们的老师只能忍着满肚子的委屈,无处“报仇”,但全心全意的付出换来的却是刺耳的话语。她的红眼睛和委屈的眼泪永远不会被忘记。老师,那是一种痛苦!那是痛到内心深处的痛!而2015-08-0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让这样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教师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我们当然可以依法高喊教师尊严不可侵犯!

当然,这一切并不遥远,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见证了“坚持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带来的丰硕成果,见证了学校日新月异的变化——老师们的背影还是那么忙碌,却表现出更多的自信;同学们的笑脸还是那么清纯,却增添了更多的欢乐...

各位老师,我们用粉笔塑造了一批学生的灵魂,也可以用“法治”撑起一片属于学生、属于你我、属于全社会的教育蓝天!教育迎盛世,风在扬帆!让我们继续携起手来,为发展中的教育事业,为发展中的伟大祖国,再写下丰富多彩的一笔!

谢谢大家!

关于提高依法治校能力的讲话4尊敬的领导、老师、同学们:

明天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利用这次宣传日,我校组织召开了以* * *依法建设警校为主题的校会。这次代表大会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对促进我校依法管理和依法教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警校是在县委宣传部、镇政府、县教体局、民族宗教局、镇派出所、镇中心校、镇北街村党支部的关心支持下建成的。我谨代表回民小学全体师生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在这次大会上,我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陈校长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领导做了重要指示。下面就如何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更好地做好学校的法制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学校领导要在警校* * *建设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安排今后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效果显著,扎实有效地做好依法办学、依法教学工作,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实现全体师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目标。

二是学校教职员工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与本次警校建* * *活动认真讨论,提高依法教学的思想意识,在工作中避免体罚、变相体罚、精神惩罚学生。

三、各班要组织一次主题班会,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平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让孩子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做守法公民。

领导,老师,同学们,我校全体师生一定要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以这次警校建设活动的良好契机,共同努力,开创我校法制工作的新局面。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