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小升初临时证怎么算,不在西湖区?
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将继续在公立初中根据小学相对就近程度实行。区教育局以《户籍调查表》作为小学毕业生继续教育发放和协调的依据,经核实后按要求录入杭州市小学毕业生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一)分配对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分配基本政策,公办小学毕业生一般升入毕业小学对应的公办初中,户籍、住房、学籍在就读小学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优先进入对应的初中就读。受初中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限制,不能进入小学对应的初中就读的,由教育局安排在西湖区其他仍有名额的公办初中就读。
因为民办小学不按学区招生,没有对应的初中。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也可在杭州市民办初中报名。其中,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和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由区教育局安排在区内公办初中就读。
(2)分配方法(关键控制)
当一所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总数不超过该中学的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全部录取。
当一所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按小学毕业生户籍按以下顺序分配。未分配到中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本区有名额的公办初中就读。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及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区内。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一致,均在学区内(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生日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落户。
3.学生有市区常住户口,但不属于以上两类。
4.学生无市区常住户口,小学在杭州。
烈士子女和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户籍以公安部门发放的户籍卡(本)为准;学籍以毕业小学生管理档案为准;住房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房屋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3)其他
1.小学期间需要调剂到现居地和户口附近初中就读的读者,在调查核实户籍和学籍时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视情况统筹安排。
2.户籍在西湖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想回西湖区读初中的,请于5月20日前到西湖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符合在杭就读条件的非市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市区就读初中的,凭相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学区(以居住证、暂住证为准)联系转学。学校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要求,根据名额酌情统筹安排。
4.在杭就读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人士子女、来杭创业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杰出专家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需在杭就读初中,享受杭州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5.工作地点为杭州市区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要求在杭就读初中,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
6.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归国引进的浙商子女、我校教职工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由各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名单,可酌情统筹照顾安排。
7.新生开学后未报到的,有关初中要认真核查学生去向和原因,及时联系学生入学。学生确有合理理由转学的,学校应酌情办理相关手续。学生无故不报到注册的,学校在查明原因并告知后果后,可以在开学十五天后取消其申报新生身份的资格。
8.2014我区公办初中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极少数体育、艺术、科技类特色初中需要招收特长生,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制定特长生招生计划(包括特长生类别、人数、报名条件、录取方式)。经区教育局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招收少量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可组织相应的体育、艺术、科技等素质测试,严禁参加文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