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读学生和陪读家长责任书
第1章:陪读学生及其家长责任书为加强陪读学生管理,明确责任,特要求陪读学生及其家长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1.学生及其家长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交通、饮食等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违法违纪、成绩下降、与外界发生纠纷等,学校概不负责。
2.陪读学生要加强自律,争分夺秒,好好学习,注意劳逸结合。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中学生的个人形象,努力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如果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形象和声誉的,学校会给予更多的处理。
3.陪护父母必须具备一定的陪护能力,能够承担监护责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切实履行好押运职责。在陪同期间,我将对孩子的行为、纪律、学习、生活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如果孩子有以上方面的问题,与学校无关,我也不怪学校和老师。
5.在校期间会不间断的陪伴学生,不会因为农忙家务而离开学生,让学生失控。熟悉学校的作息时间,做好作息时间各方面的衔接,监督学生作息时间以外的活动。
6.确保他们的孩子不打架,不偷盗,不勒索,不谈恋爱,不去网吧,不去录像厅,不去游戏室,让学生健康成长。
7.重视对孩子学习和纪律的监督检查,经常与班主任和老师交流学生校外学习和纪律情况,配合学校和班主任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陪同学生的班级名称
陪同家长(签名)
第二章:学校——陪读负责人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您所陪读的孩子的人身安全,请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作为监护人,加强对孩子校外住宿期间的监管。在此,学校提醒学生及随行读者,时刻注意安全。为了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您的孩子及家庭的幸福,特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温馨提醒学生,陪伴读者:
1,按时上学,按时回家,放学后不在街上游荡,未经陪同读者允许不在外逗留。
2、加强自律,不要和社会闲散人员接触,更不要把闲散人员带回家,以免发生危险。
3.放学后科学合理安排作息,不要去网吧、唱歌练习室、迪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以免学习不好或发生危险。
4、加强自我保护,提高安全意识,防止煤气中毒,注意用火用电安全,禁止野泳洗澡,警惕食物中毒。
5.在校外住宿期间,不得违反校规校纪,如开生日会、出入娱乐场所、酗酒、吸烟等。
6.有事外出,要和读者打招呼,征得父母同意,不要私自外出,以免发生意外。
7.住所内不得存放管制刀具等危险设备,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陪同学生的负责人和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1.放学后未按时返回住宿地,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在校外住宿,因使用不当发生煤气中毒、火灾、溺水、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3、私自外出,在别处停留而造成伤害事故。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光顾网吧、娱乐场所等违纪行为,造成伤害事故的。
5.违反规定骑自行车或者骑电动车、摩托车,驾驶机动车(含农用车)或者骑违章车辆,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
以上条款未涉及的相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年度班
班长:
学生签名:
陪同负责人签名:
长山乡小学
第三章:陪读学生和陪读家长责任书。小学寄宿生因其年龄特点、自我管理和安全防范意识低、校外寄宿等特点,给学校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为加强小学寄宿生管理,明确责任,要求学生及陪读家长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在校外生活期间,如发生人身、财产、交通、食品等各种安全事故。(比如住房、暖气、电、水、做饭、掉床等。),且如有违法违纪、成绩下降、与外界发生纠纷等情况,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2.陪读学生要加强自律,争分夺秒,努力学习,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意学生个人形象,努力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如果发生违反校规,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事情,学校会更加重视。
3.陪护父母必须具备一定的陪护能力,能够承担监护责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切实履行好押运职责。在陪读期间,我将全权负责孩子的品行、纪律、学习、生活和安全。特别是学龄前学生的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安全的责任。校外时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应由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
5.在校期间,学生会不间断陪伴,不会因为农忙、家务而离开学生,让他们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熟悉学校的作息时间,做好作息时间内各环节的衔接,监督学生作息时间外的活动。
6.确保你的孩子不打架、不偷盗、不喝酒、不等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7.重视对孩子学习和纪律的监督检查,经常与班主任和老师沟通学生情况,配合学校和班主任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学生姓名班级
陪同家长(签名)
第四章:家长陪读协议为了加强孩子系统的康复训练,最大程度地挖掘孩子的内在潜能,提高孩子的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孩子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过上幸福的生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根据儿童的身心功能和需求,为其提供合理的康复、教育、技能和生活训练。
(2)孩子在中心期间,甲方有权按照中心的规章制度对孩子进行管理。
(3)甲方对儿童因自身原因(癫痫等)自伤或伤人的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以及甲方无法预见或控制的意外事件。
(4)儿童在中心康复班期间,除过渡班和一对一班外,其余亲子康复班的家长必须在教室内陪同。
(五)在中心期间,双方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保持联系,并要求乙方配合中心的康复教育,甲方应向乙方反馈孩子的病情及相关表现。
(6)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学生的病因史、健康状况、性格特征、个人爱好、能力状况等基本信息。如因信息不全或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配合甲方的康复计划,并与甲方一起积极处理儿童在中心发生的意外(如疾病、意外伤害等)..
(八)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要在中心胡说八道,抽烟喝酒,会影响孩子康复。
(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孩子的学习和康复工作,填写家长联系卡和配合家庭培训计划,并及时反馈。户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11)对于儿童在中心期间的意外伤害,学生自身原因,以及未进入校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12)儿童在中心期间应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公物。如因自身过错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本人承担责任。因儿童过错造成集体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有过错的人承担责任。儿童的人身、财产损失非因中心原因造成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十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应尽力满足乙方在本协议之外提出的合理合法的要求。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费用。
(14)陪读学生的家长和子女应遵守康瑞儿童康复中心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康瑞儿童康复中心(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