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补助政策。

法律解析: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2)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等四类非寄宿制经济困难学生。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2、教育扶贫移民学生交通补贴

这样的学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的生活补助,还可以获得每个学生每年200元的交通补助。

3.为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建档立卡,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及餐费补助。

法律依据:义务教育经费政策

第一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2)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等四类非寄宿制经济困难学生。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第二教育扶贫移民学生交通补贴。

这样的学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的生活补助,还可以获得每个学生每年200元的交通补助。

第三条对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必需品和伙食费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