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小学是什么时候正式设立的?

天聪五年(1 6 3 1)明确规定:“即日起,凡十五岁以下,八岁以上之儿童,均须读书。如果有人不想教孩子认字,那就开始自己玩吧。你这么宠我,我就不让你穿盔甲出门,跟你在一起我也舒服。”

顺治十七年(1 6 6 0),清朝规定了贵州苗人的招生和增编人数:“凡文理略通的贵州苗人,准予考学德,优者考入附近抚州县的卫校,增编仍由他们酌定。经过讨论,决定在妙生大学找五个新生,中学三个,小学两个,都在附近学校读书,妙生大学三个。中小学各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