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或承租人能够承受的价格出租给新就业的职工,包括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从外地迁移到城市的群体。
公租房具有规划合理、配套齐全的优势,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
一、公共租赁住房简介简称“公租房”,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查的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为供应对象。
公租房是针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解决方案。
一些住房困难的人并不是低收入,但住房问题目前无法通过市场解决。
因此,政府给他们一些帮助。一段时间后,当这些群体有支付能力时,他们就会离开公租房,去市场或租房。
这意味着,所有保障房的供应对象都可以在“买”和“租”之间选择一种方式来解决住房困难。
公共租赁住房在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大陆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但在实际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二。住房标准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公租房一般交付标准为:1。家里装了水、电、气表;
2.统一安装防盗门;
3.客厅和卧室地面用玻化砖,墙壁和天花板用胶水粉刷。
厨房和卫生间的地面和墙面采用防滑地砖和墙砖,吊顶采用塑钢扣板;
4.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柜、擦洗菜单盆。
承租人只需要给自己配备家具、电器等。直接搬进来。
三。申请人及条件(一)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查的家庭,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
已取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两室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两室住房申请条件,以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病人员、残疾人、复员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项目拆迁家庭优先配租。
(二)申请要求根据具体申请条件,国内各地区政策略有不同:2011 10 19、北京公布公租房细则,外地人正式纳入申请范围。
通知称,非京籍人员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1年并能取得暂住证、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的,可申请公租房。
非京籍申请人没有收入条件。
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且在主城区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大专、职校毕业的职工,无房且来主城区工作的家庭。
申请时需要相关材料,如:除公租房申请表、申请人与本人的结婚证外,个体工商户需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主城区退休人员需有养老待遇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四。优势(1)规划合理公租房小区主要位于主城区住宅区,产业配套相对成熟。
(2)交通便利每个公租房小区都位于轨道交通的站点附近,有充足的公交线路和合适的公交换乘站,保证小区居民出行方便。
(3)完善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设置社区、幼儿园、小学、文化、体育、社区管理、警务、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机构,水、电、气、电视、网络、通讯设施齐全。
(四)环境宜居由一流的物业企业一流的标准服务。
通过比选,确定有实力、高水平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公租房的建筑立面、小区景观、活动场所,拥有门禁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等八大智能化系统,成为标准化的现代化住宅小区。
小区容积率控制在3.5-4.0之间,绿化率35%左右,与周边普通商品房开发大致相当。
(5)合理户型30-80平米,60平米以下占85%以上,分为单间、一室、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厨房、卫生间等功能齐全,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人群和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租售并举租赁期满5年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根据综合成本确定价格。
之后可以继承和抵押,不允许出租、赠与或其他市场交易。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政府会按收购价加利息回购,然后作为公租房使用。
动词 (verb的缩写)意义(1)有利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问题。
(2)有利于国家保障体系向“非低收入群体”转变。
这种变化是政府认识到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帮助。
(3)公租房的完善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的上涨,使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可能有利于房价的下跌,可能会让一部分人住上自己的房子。
不及物动词存在的问题公租房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1)户籍在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大部分新就业人员都不是本地户籍人口。
然而,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限制,大多数城市的公租房仍然只保障本地户籍人口。
能否突破户籍“门槛”,是公租房实现“全兼容”的难题。
由于目前公租房资源短缺,无论是低收入家庭还是新就业人员,保障门槛都比较高,也存在住房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二)生活区国务院总理20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以小户型为主,单体建筑面积40平米,只能适应人口少的家庭。
(三)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目的是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然而,一些地区并没有解决住房问题。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首批试点公租房于2012年3月5日开始入住。公租房899套,但经过审核合格的317户中,有1/3放弃了资格。目前实际入住的只有265438(截至2012年3月23日)。
调查显示,房租高仍然是居民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居民反映,800元中100元的房租和交通费用仍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
七。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一)保障对象不同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的住房;公租房全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产物。
公租房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是以低于市场价或者租户能够承受的价格,租给买不起经适房和廉租房的新员工,包括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一些从外地搬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二)申请标准不同廉租房申请门槛较高,一般面向城市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其次是经济适用房,一般面向城市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门槛最低,一般面向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3)不同房源的廉租房,可以实物配租,也可以给予住房补贴。经济适用房至少要付首付才能入住。公租房一般是实物配租。
(四)租赁不同权属的公租房和廉租房。承租人无产权,不能将房屋转租或转让。经济适用房产权人取得有限产权。一般五年后,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后,可以按市场价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