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部门是什么?
一.法律分析
合格教师可以在同级及以下学校和机构任教;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是相互通用的。使用假资质证书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学校承认。具有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公民;
3.需要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教师第一次取得教学资格时,应有试用期;
三、识别过程步骤
(一)了解政策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安排及相关要求,如:所需条件、哪些人可以报考、何时参加考试、何时网上报名、何时现场确认等。,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办公室(或登录其官网);
(二)具备条件
1.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要求包括:取得合格学历,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无犯罪记录,体检合格,符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政策及相关考试安排等事宜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参加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3.申请与本专业教授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在此提醒一下,在已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省份,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的认定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
(3)准备材料
1.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条件,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与条件相对应的文件或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网上完成教师资格申报(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该省公布的报名网站申报);
2、并按要求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应材料申请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体检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个人承诺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上述材料中,凡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与相关业务网站成功比对的信息(包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等)。)现场确认时不会以纸质形式提交;
4.未通过比对的相关信息,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纸质材料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核查的材料;
(4)网上申报
1.所有教师资格申请均应在网上申报。目前大部分省份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少数省份使用自己的报名网站。申请人需要登录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2.如果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请点击网站右上方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再次登录注册。
(5)现场确认
1.申请人应根据网上申报提供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达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信息与提交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的,申请人应当限期补齐或者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查询鉴定结果,办理许可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自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考试合格者,发给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