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的职责是什么?

1.派驻校园的保安员在公安机关的监督和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学校的管理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执勤期间,保安员应当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保安人员执勤证,携带橡胶警棍、辣椒水、强光手电筒等必要的防卫装备,文明执勤。

第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校门。学生进出学校时,通过验证、观察、询问等方法,确保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学校颁发的校徽或其他有效证件,防止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上课时应关闭校门,协助值班老师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学生上课期间外出,凭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游记)放行。

四、加强校门内外的安保工作,对来访人员的车辆、物品进行检查,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和来访目的,确认无不良行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征得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放行。严禁无关人员、车辆和危险品进入校园。

五、做好在校期间、夜间和周末的巡逻和值班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学校治安、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

6.在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实施安全巡逻。开学前要提前到校门口疏导车辆和人员,注意可疑人员可能对学生的各种侵害;及时劝阻和观察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确保学生有序安全离校;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报警。如果是侵害师生,可以用防卫装备制止。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7.劝说骑车学生下车并带领出校门,做好放学后的学校清理工作。

八、收集、掌握和报告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和信息。参加必要的安全业务培训。

九、完成公安机关和保安服务公司及派驻学校交办的其他保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