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通政策要求满足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法律解析:重庆小学招生“三比一政策”是指:

1,户口,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口都在辖区内。

2、房产对口,监护人的所有财产也在管辖范围内。

3、居住地,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所在地区。

法律依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

第八条本市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变相举办与入学考试、编班挂钩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成绩、证书作为入学条件或者编班依据。

第九条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设置、学生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就近入学的接收范围和规模,并向社会公布。

公办学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

第十条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学。

本市适龄儿童、少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告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