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副高中比例的意见
1.正高级职称:比例为60%。正、高级职称是指中小学领导班子中具有专业背景和较强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年级、班级教师和其他年龄段的主任,以及具有专业素质和经验的学校其他部门领导。
2.副高级职称:比例为30%。副高级职称是指中小学教师或专业教育工作者。是对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大学、研究生、高中毕业生的一种荣誉称号。
2.副高级职称:比例为30%。副高级职称是指中小学教师或专业教育工作者。是对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大学、研究生、高中毕业生的一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