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草》

古诗《草》,又名《赋德顾原草送别》。

原文:

长草是如此的茂盛,每年秋冬枯萎的草都要把草的颜色变浓。

野火不能烧尽它,春风的吹拂可以使它复活。

野草野花遍布古道,阳光下的草地尽头是你的旅途。

我再一次送上了我的知心朋友,浓浓的草代表了我的深情。

翻译:

古老的平原上覆盖着茂盛的草,年复一年枯萎又繁盛。

元的火不会熄灭,但春风一吹,它就到处蔓延。

远处的春草侵占了古道,阳光下的绿色与空城相连。

我又来送朋友走了,草地上满是离别的情怀。

注意事项:

福德:用古诗或成语命题写诗。诗的前面通常有“福德”二字。这是古代人学习作诗的一种方式,或在文人聚会上作不同题目的诗,或在科举考试中作题目的诗,称为“赋宜”。

分离:茂盛的草的外观。

枯萎:枯萎。

荣:郁郁葱葱。杂草每年茂盛枯萎一次。

野火:烧毁荒野中杂草的火。

方圆:青草的芳香四处传播。芳指的是野草的浓郁香气。

入侵:占领,长满。

青翠:草原鲜绿。说说阳光下的嫩绿。

王孙:这是指贵族的后代,这是指远方的朋友。

郁郁葱葱:形容植被茂盛的样子。

关于作者:

白居易(772-846)是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河南新郑人,祖籍太原(今山西),后迁居下托(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藏彝大夫、左赞善。后来,由于上述要求,刺死丞相吴的凶手被严厉逮捕,得罪了权贵,被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鲍莉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又任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他主张“文章要及时写,歌诗要为物写”,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他的诗歌语言很受欢迎。有《白常青集》传世。

创作背景:

《伏得古·曹苑别》写于贞元二年(786)至三年(787),是白居易少年时期的一首试诗。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则,目前任何限定的诗题都必须加上“福德”二字,类似于吟诵事物。

赞赏:

这首诗通过对古平原野草的描写,表达了对朋友的告别之情。是对野草的颂歌,然后是对生命的颂歌。前四句重在《野草人生》的历时美,后四句重在《野草人生》的历时美。全诗章法严谨,语言自然流畅,对仗工整,景物抒情,意境和谐,是“适可而止”的绝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高”更是传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