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拱墅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571-88259971。
小学招生目标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拱墅区范围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符合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
3.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能够接受本地区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目标
1,拱墅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杭州市主城区民办小学就读,户籍在拱墅区,要求回户籍所在地继续深造的小学毕业生。
3.在杭州市主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迁入(以学生本人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为准)拱墅区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
4.在杭州主城区外小学就读,有拱墅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继续深造,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可在拱墅就读的有才华的子女。(即“个别学生”)。“杭州市区”是指杭州市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风景名胜区。
录取方式:
1,公立学校录取。符合我校条件并已完成入学的儿童少年,按其户籍、父母户籍、家庭房产等在公办学校就读。,按照“一致户”优先原则,超出招生计划的部分由区教育局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私立学校的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组织计算机随机派位入学。电脑随机派位有公证处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派位结果公平公正。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录取所有民办学校。
未在全区招满的民办学校,应纳入剩余招生计划。除已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可选择其中一所可补录报名的民办学校。补考仍按以上确定的方式进行。
每次森勤录取后,区教育局及时公布民办学校的录取结果和学生名单。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