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潍坊一中录取标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2011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1]22号)精神,做好我校2011高中艺术体育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原则,注重学生的个性、潜力和特长,有利于新课程的顺利实施,促进新课程背景下的教研改革,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招生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选拔具有高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招生类别、招生编号和招生范围

奎文区潍城区艺术体育特长生统招选校小计,

高新区和原经济区

90 63 27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材料

1.报名时间:4月14,15,16。

2.报名地点:潍坊一中道源图书馆。

3.申请材料:

①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③户籍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地点:体育考试在学校田径,音乐、美术在北虹艺术楼。

2.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安排:

类别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

基础

质量事件(特殊事件)07年4月65438日

职业体育

(计划30人)男女篮球100m

停止

跳远助跑,高触,全场1命中1,定点投篮,比赛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5:30

男女排跑起来,触高,垫球,发球,传球,扣球,比赛。

场地直径100m,200m,400m,800m,1500m,跳远,三级跳远,跳高,跨栏,铁饼,标枪,铅球。

其他成绩突出的项目。

音乐

主要的

(计划20人)声乐歌曲一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5:30

用器乐演奏一首乐曲。

舞蹈、舞蹈表演和基本功考试

其他领域特别突出的考生,比如曲艺、播音主持。

艺术专业

(计划40人)艺术素描:上午石膏几何形状素描。

8:00~11:00

注:1。音乐专业:除钢琴外,其他考试用品自备。

2.美术专业:除试卷外,其他考试用品自备。

3.体育、美术专业考试分为A、B、C级;音乐专业分为a级和b级。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和录取

1.4 18潍坊一中对专业考试成绩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专业证书,并将考试成绩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考生持《专业证书》及相关材料于4月25日至4月30日到我校报名参加中考。学生必须参加潍坊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根据体育特长生的专业水平和学业水平测试水平,按照我校2011高中招生计划中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进行选拔。

3.报考音乐专业的学生,原成绩达到普通生统招标准的,录取为普通生,其余音乐特长生根据音乐特长测试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我校2011年度高中招生计划中音乐专业录取办法,录取的20名学生需在校参加乐队训练。

4.根据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水平和学业水平测试水平,按照我校2011高中招生计划中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进行选拔,分别安排。

潍坊一中2011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2011潍坊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潍教资办[2011]22号)精神,做好我校2011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中招生坚持多次考试、双向选择、综合评价、分级录取的原则。关注学生的个性、潜能和特长,落实新课程提出的“三维”目标,即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为了规范办学行为和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大面积、大幅度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招生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选拔具有高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

二、招生范围和计划

民办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普通学生加班总招生范围

统招选校小计统招选校小计

1410 987 423 90 63 27 200 120 1820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经济区加班面向全省(主要是潍坊市)招生。

三、报名和考试安排

1.注册的先决条件: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学校课程均为B或以上。

2.注册程序:

①首先登陆学校网站www.wffms.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网上报名表。

②打印网上报名表。学生本人持报名表、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表照片一致)、户口本、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报名费10元、各科学业水平考试费5元、体育5元,到潍坊一中现场报名确认。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个人可在潍坊一中报名。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4月30日。

●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元。

注:①特长生须持有本校专业证书。

(二)非市区户籍但在市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具有市区初中学籍),除按上述程序报名外, 持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劳动用工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潍坊一中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留下复印件。

(三)已在市区登记并在市区外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按上述程序办理登记外,还须持户口本、借读学校证明、学校主管部门证明、地标性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到潍坊一中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留下复印件。

3.志愿者设置和报告:

考生报考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招志愿(含指标生),第二种选择是选学校。考生可在两个志愿中各填一所学校。

4.考试时间表:

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学术水平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

中午和下午之间。

六月12

(周日)语文(8: 30-10: 30)物理(14:30-16:00)

六月13

(周一)数学(8: 30-10: 30)化学(14:30-16:00)

六月14

(周二)英语(8: 30-10: 30)思想品德(14:30-15:30)

历史记录(16:30-17:30)

六月15

(周三)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注:1。已经参加地理、生物考试,但对某一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新参加考试,以最好成绩参加录取。

2.从市区外其他县市转来的学生,以及经批准在县市借读的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地理、生物等学科。由原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经代理人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认定。

3.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参加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初三学生必须参加6月15日举行的考试。

四、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运用

考生综合素质认定以毕业生标志性成绩为依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二是初中毕业生三年内获得的实证材料,能够反映个人道德素养、学习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体育健康、审美与表演、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成绩分为A、B、C、D、E等五个等级。,并且在录取时与语文、数学、英语科目一视同仁。

五、体育与健康评价等级的使用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体育与健康将作为单独科目纳入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分为A、B、C、D、E等五个等级。,并与录取时的物理、化学成绩同等对待。

六、艺术专业水平的运用

根据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对特别优秀的考生颁发a证、b证或c证。取得A证的考生,可将三个组合中最低的两个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如果一个组合全是A,则组合不作调整)。取得B证的考生可以提高三个组合中最低一科的一个等级,即英语、数学、理化、政治、历史,取得C证的考生不会提高学习成绩。然后根据文化课调剂成绩,选拔28名学生进行艺术类招生;艺校选调生12。艺术生入学分班学习。

七、利用音乐特长测试水平

根据音乐专业考试成绩,对特别优秀的考生颁发a证或b证。原成绩达到我校统一联考线的考生录取为普通生,原成绩未达到我校统一联考线的考生,取得A证的,可提高三个组合中一科最低水平(若一个组合全为A,组合不作调整)。取得B证的考生,可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两个组合中,将最低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如果一个组合全是A,则组合不作调整)。然后根据成绩,统招14学生;有6个学生选择音乐学校。原成绩未达到我校统招线,但通过技能提升进入我校的学生,入学后自动成为学校艺术团成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并参加艺术团的培训、相关演出和比赛。违反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

1.统招录取标准:

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组: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为第一组,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为第二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第三组。

统招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才有资格录取:

四年制科学能力测试英语、数学、理科和物理、物理、物理和物理、政治、历史和地理的平均成绩达到4天及以上。

2.带指标学生录取标准:

根据初中报考我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认证成绩,以及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的指标生数量,选定各初中的指标生。指标生的录取条件不得低于选调生的录取标准。对不能按择校生录取标准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指标统一调出作为我校统招计划指标。

3.选择学校的学生入学标准:

选择学校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才有资格入学:

学生平均政治、历史、地理四科成绩达到2D2E及以上,物理、化学、物理三科成绩达到3D及以上,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达到3D及以上。选择学校的学生,录取的时候不看综合素质。

4.推荐入学。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为加强特长生培养,探索特长生培养新机制,潍坊一中招收特长生不超过30名,招生范围为市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开发区、霞山生态区的特长生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采取推荐录取方式,由初中推荐并公示,高中统一招生时由初中提交潍坊一中,再由潍坊一中招生专家组(原则上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高中和初中专家教师代表及家长组成)面试或测试,结合初中推荐意见和学生成长档案。

5.普通学生的入学程序如下:

(1)模拟录取。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可等级和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统招生和择校生的录取标准。

(2)正式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指标生和统招):①录取指标生。以初中为单位,根据考生志愿和初中分配的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②录取和统招。根据考生志愿和统一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水平,择优录取。

然后,录取第二选择(择校生):根据考生的选择和择校计划,根据学业水平测试结果。

然后根据选校线,各初中的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选校生。对不能按指标生录取标准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将剩余指标生计划调出作为我校统招计划(若指标生综合素质比语言数以外的一科高两个档次,则统招线按计划数调整)。

6.统招择校生录取方式

按照政治历史地理学生四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60%的招生计划为预录取;在所有预录取考生中,130%的招生计划是按照考生的物理、化学、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的;然后,按照四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物理、化学、体育成绩预录取的所有考生的100%纳入统招计划。录取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增加一个某组合的标准录取,其余计划按以下办法录取:

英语综合语文、理化、政治、历史、地理三项组合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生,将进行科目一级调制。调剂后按照英语综合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最后英语综合语的录取顺序录取到剩余的计划。调整方法如下:第一个组合中的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后,第二个或第三个组合中的科目可以相应提高一个等级;第二个组合中的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后,第三个组合中的科目可以相应提高一个等级。但不可能降低第三个组合的科目水平,提高第一个或第二个组合的科目水平;不能降低第二个组合的科目等级,提高第一个组合的科目等级。

补充学科后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从补充学科后的学生中选择招生计划数;补充学科后不能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从剩余生源中选择招生计划数。

7.体育特长生录取标准:

(1)专业测试成绩为A的,全部作为统招破格录取。

(2)专业测试成绩为B级的,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先录取统招剩余计划。

(3)已取得B证但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按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已取得C证的考生一起作为择校生录取。

九。关怀政策

1.烈士子女(凭烈士证和市民政部门证明)、国家确定的县(市)、沙漠地区和边远地区以及军队确定的特种、一、二类驻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26军所属单位凭军官证和师政治部、军政治部证明),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种、人数、编号录取。如果三科都得A,其他科目最低的一科会提高1的成绩。

2.因公牺牲军人(警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最低的一科,录取时提高1成绩。

3.其他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二十六军所属部队须有军部政治部证明)、华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须有市侨办或台办证明), 以及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本),录取时综合素质水平提高1成绩。

4.独生子女(需独生子女证),语文、数学、英语原始成绩最低的科目加5分,然后按规定评分。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的一项。

X.保障措施

中考招生改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大,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我校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高中招生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同时,纪检组将在整个招生期间认真对待考生的投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确保我校2011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附件2:潍坊一中2011高中招生确定学生综合素质的办法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2010年潍坊市普通高中招生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0]第10号)精神,我校2010年高中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的依据之一。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学生综合素质认定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标志性成绩。现将我校确定考生综合素质水平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标志性成果的内容和范围

标志性成绩是指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各种实证材料。内容和范围不限,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主要包括:

(1)初中评价结果。初中根据学生三年的整体表现评价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2)人生规划成就。学生的人生(或职业)规划及研究报告等成果;

(3)三优。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社区服务。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和社区岗位的业绩;

(5)社会实践成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在综合实践基地学习的成果;

(6)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组织的优秀负责人及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取得的成绩;

(7)研究性学习成果。小课题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和研究报告;

(8)计算机制作等竞赛获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制作和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

(9)科技创新成果和研究报告。在科学素养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小生产”活动中获得的科技创新和社会研究报告;

(10)各种“节目”和活动获奖。在学校和教育部门组织的“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和文艺演出中取得的成绩;参加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华诗词朗诵”、“百家讲坛”、“学生论坛”、“辩论赛”、“演讲会”,以及摄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的获奖成果;

(11)校报、校刊编导、节目主持人。校报、校刊、校园社团刊物主编、副主编,学校电视台、文化活动优秀节目主持人;

(12)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和作品。在学校报刊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出版的正规书刊上发表的文章,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

(13)“朝阳读书计划”成果。参与中小学“朝阳阅读计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

(14)各项体育比赛获奖成绩。参加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得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绩;

(15)在某一学习领域具有非凡的天赋或实践能力,如在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竞赛中获奖。

(16)其他能体现学生特长的成绩。

二、标志性成果的申报程序

1.考生的标志性成绩由初中5天确认,然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再转我校。

2.认证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的所有标志性成果进行收集、整理、确认和审查后,做好登记工作,退回候选人的所有实证材料(原件)。

三、综合素质鉴定法

1.考生的综合素质是在考生所有标志性成绩的基础上确定的。

2.考生综合素质的认定标准需要进行整理、登记、分类,然后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因为之前不了解初中生地标成绩的具体情况)。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有30%以上是初中公认的优秀生。教育局文件规定,其中30%为甲级,综合素质认定标准制定后将向社会和初中公布。

3.考生综合素质水平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初中公示5天,无异议可作为录取依据。

第四,宣传和审核

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将我校综合素质水平的认定标准、认定办法和认定结果在我校和初中进行公示,并通过我校网站(网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5 ~ 20)。无异议后,综合素质认定结果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复核。

动词 (verb的缩写)识别结果的使用

考生的综合素质一般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级不超过30%。录取时,综合素质认证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