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一般条件是什么?

申报和评审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和审查条件

1.山东省标准条件已修订的系列职称按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公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职称标准条件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07号)要求,加快修订现行系列(专业)标准条件。

2.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山东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的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定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储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普通中等学校毕业生对待。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有年限限制。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

5、继续教育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供近五年内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2)材料要求

2019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其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的各类证明材料和代表性成果或获奖项目,近五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论文和奖项数量要淡化,实行代表作制。不超过3篇论文(书籍、作品等。)应填写,且科研成果和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数据

申报范围

1.在山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和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人员和在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证》的外国人,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3、公务员(包括列入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