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学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请报告,军官证,军官证,户口本。
根据相关资料,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无论因何种原因,均可在暂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就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允许借阅:1。驻边防、驻海岛部队的子女;2.在本省创办企业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的适龄子女。3.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工作,需要亲属照顾的学生;4.因工作调动,父母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要与父母同住的学生;5.父母离异,父母一方不能履行监护人职责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确需其亲属赡养的学生。对应以上五种情况,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报告、军官证、军官证、户口本;2、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营业执照、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3.父母的工作证、单位证明、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4.父母的工作调动单、户口本、居住证明;5.父母的离婚证、民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监护人不能履行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的证明、学生户口簿、监护人的公证书、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