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小升初新政
佛山户籍生招生流程与非户籍生不同。
户籍生即“户籍适龄学生”,一般指户籍地址在当地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凭户籍直接入读相应区域的公办初中。除了公立学校,家长也可以选择报读私立学校。
非佛山户籍学生可按政策生或普通生(即积分生)条件报考公办学校。如果积分申请没有通过,可以选择报读民办学校或者回学生户籍。佛山小升初录取方式我们先来介绍一下公立学校的录取方式:
国有学校
划片录取:即按照户籍所在地划分相应地点的公办初中。主要有两种形式:多校划片和单校划片。
多校划片:一个地区对应多个初中。
单校划片:一个地区对应一所单初中。对于大部分注册学生来说,公开录取方式主要是划片录取。
2021 1 6月1起,禅城区实行对口直升教育以下政策:学生必须是实行对口直升教育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有本校学籍;
户籍生可以直接参加对口升本,借读生必须符合政策借读条件才能直接上对口初中;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不参加对口直飞。
自主选校(禅城区独有)禅城区公办学校
满足区域入学学位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可以择校。注册学生经抽签录取后,可选择1学校作为自己择校的意愿,参加自主择校(摇球)录取。参加对口直培的注册生可参加自主选校。在自主选择学校就读的注册学生,必须到自主选择志愿学校就读,不再安排原录取学校。未被录取者必须到原录取学校报到。
政策性借读生是借读生的一种,是指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且在相应街道居住的非户籍人口政策内生育过或在政策外经计生部门处理过的子女。符合政策生条件,申请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就读的,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公办学位予以刚性保障。
备注:
1.所有证、证、证必须是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可以为子女申请保单借款,只取符合条件的一方父母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是指禅城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是指以新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5.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原居住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政策性借读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从2020年6月65438+10月1开始,此类学生按普通借款人相关规定办理。私立学校,公开招生(直接、抽签、补考)
(1)摇号和补录自2020年起,佛山小升初招生形式正式由面试改为通过佛山市统一平台招生。公开招生分两轮,第一轮统一报名,名额平行志愿(直属学校占1志愿名额)。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报名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如果没有被录取,可以参加第二轮学校复录,热门学校的复录名额一般都不多。
(2)一贯制学校: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指集“小学、初中”为一体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通俗地说,就是这个学校的小学和初中实行一体化教育,小学毕业可以直接上初中。十二年义务教育学校:指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学校。二、单排直招简单来说就是:符合单排直招条件的,可以优先直接录取,可以不再参加摇号。单列直招分为政策性直招和就近直招,两者都有明确的条件:
(1)直接政策性招聘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分配到各学校的直接政策性招聘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合格的军人子女
合格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的子女
见义勇为、因公牺牲或伤残的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
因公牺牲的符合条件的基层干部的子女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合格前线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子女。
合格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符合条件的对口支援西藏、新疆、甘孜、四川,以及东西部派出的扶贫干部和人才的子女。
政府从私立学校购买学位,并统筹公民的入学名额。
批准纯社会投资的民办学校在批准的就近入学范围内招收学生。
私立学校在职人员子女
纯社会投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的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一)坚持就近入学考试。免试就近入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和全面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摇号招生的方式,初中一般采取摇号招生、小学直接招生或电脑派位、摇号的方式。实施对口直接教育,要按照强弱结合的原则,合理分配对口直接教育的初中和小学,保证入学机会公平。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组织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或专项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科研活动、培训成果或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或参考,不准以面试、评优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办和民办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为依据的“掐人”招生、提前招生、违规竞争生源等行为。,坚决防止对学生招生秩序的影响。
(2)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划片入学、学生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直转直)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区域,确保区域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学校原招生范围有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论证,提前公告。区域确定后,要保持一段时间的相对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
(3)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规模、办学条件和省级班额标准,科学核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大学校规模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地不得批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校和省、市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程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和途径。从2020年起,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一律采用计算机随机抽签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既包括小学,也包括初中,应首先招收通过直接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余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公开报名和录取。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计算机随机录取全过程应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CPPCC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学生家长等全程监督。各地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录取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
(5)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口信息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建立健全学位预警机制。对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地区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和学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时通过官网、官微、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扩大宣传,合理引导家长预期。鼓励各地探索开发招生电子地图,便于实时分析研判各学区学位供给动态变化,方便家长便捷查询各校招生范围和学位供给信息。
(六)依法保障学生入学权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期入学或者辍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要严格履行休学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休学劝导、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建立健全休学工作台账,做好休学工作。
(七)简化证明材料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入学证明事项,全面清理核实已设置并要求学生提供的所有入学证明材料,实行清单管理。原则上,凡通过合法证照、法律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及部门间核查、网络核查等方式可以办理的证明事项,可由其他材料覆盖或替代,发证单位无法调查核实,或不适应情况需要的,一律取消。严禁各地学校随意增加证明物品和材料的行为,清理群众痛点,打通服务群众的“肠梗阻”。对于我省已明确要求取消的延迟入学证、台湾省儿童入学证、照顾入学证,要及时更新服务指南,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