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如何开展生产实习?
实践教学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环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三个阶段。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
1,通过接触现实,了解社会,使学生对专业的制作设计、研究课题等建立感性认识。
2、巩固理论知识,同时获得生产实践知识和技能,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组织管理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初步能力。
3.了解社会和国情,直接向工人、工程师、管理人员学习各种相关的实用知识,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感,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练习地点和练习方法
1,实习场所要符合实习大纲要求并争取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实习基地。
2.实习地点应具备:基本专业对口;生产比较正常;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更加重视学生的实习;便于安排师生住宿;附近,相对稳定;省钱等条件。
3.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实习地点采取多种形式。可以在全班集中,也可以分散。对于分散实习,学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三、实践教学的工作程序
1.每年9月底前,各学院(系)填写下一年度实习计划,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后上报教务处。凡学校需要向有关部委、研究所(所)、厂矿等院(系)发函的,在申报计划中予以说明。
2.学校批准的实习计划应在学期开始前下达给各学院(系)。实施方案中,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实习时间和地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各学院(系)根据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4、在实习前一学期结束时或实习学期开始时,确定指导实习的教师名单。
5.实习组长老师写实习实施方案,填写学生半价乘火车出行的证明,上报教务处。
6、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组织实习师生学习《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实施方案》,明确任务。
7、完成实习任务。
8.总结实习工作。
9.按照学校的财务规定,到教务处审核后再办理实习费用报销。
第四,指导老师
1,资格:
实习指导老师必须是讲师或本职称以上人员。实习小组组长必须是具有教学经验、指导实习工作经验、熟悉实习单位并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
对首次承担指导实践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帮助。
指导老师和学生的比例是1: 15 ~ 20。
2.职责:
(1)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实施。
(2)实习教师要以身作则,以身作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3)了解、掌握和检查学生实习完成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和绩效评估。
(4)配合实习单位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5)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从事其他工作,不得私自找人代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经院(系)长批准,由其他教师代课。
(6)做好实习总结。
3.具体工作:
(1)实习前两周内,指导老师要提前到实习现场做好实习的准备工作,与实习单位制定好实习计划和进度,包括:邀请工厂派人讲课、讲课、带参观、指导实习。
(2)根据实习方案要求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实习实施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院(系)分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批准。实习前发给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3)实习前两周,本市实习组长教师要安排好实习用车。
(4)赴外地实习的实习团队应提前派相关人员到实习地点,做好实习生的住宿、交通等生活方面的安排和劳动保护用具的准备。
(5)实习与假期衔接,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国或回家到实习地点的,带队老师应在学生离校前一周内到教务处为学生办理半价旅游证明。
(6)实习前到教务处领取实习讲课费表和实习补助表,并按要求填写,否则不予预测。
(7)记录实习期间学生的日常出勤情况和实习团队的实习工作情况。
(8)实习结束时,根据学生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含专题报告)、现场考察(笔试或口试)和实习期间的表现,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9)实习结束后,各实习小组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提交学院(系)和教务处。
动词 (verb的缩写)对学生的要求
1,服从领导老师的领导。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住宿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工人和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
3、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要擅自离队或外出。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无故参加实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需持相关证明,按以下权限办理:(1)三天内由实习组长审批。(2)一周内,由分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审批。(3)超过一周的,由分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好好学习,每天写实习日记。实习结束,每人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践内容;实习资料的综合整理和讨论;实习的收获和对实习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5.实习中如有不服从领导、违法乱纪、损坏公物、打架闹事者,带队老师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停止实习。同时向学校和院(系)报告,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暑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游泳。到厂矿实习,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实习考核和绩效评估
1,由指导实习老师根据学生的实习、劳动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在口头或书面测试中综合评价他们的实习结果。
2.分数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1) 90 ~ 100:满足实习计划规定的所有要求。实习日记很认真;实习报告能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内容,文字工整,能运用所学理论分析一些问题;在口试或笔试中完整正确地回答问题。
(2) 80 ~ 89: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实习日记是认真的;实习报告能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内容,文字工整,基本能运用所学理论分析一些问题;在口试或笔试中正确回答问题。
(3) 70 ~ 79: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比较严肃;实习报告是正确的;在口试或笔试中正确回答问题。
(4) 60 ~ 69:基本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要求。能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口试或笔试基本都能答对问题。
(5)60分以下:未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潦草,有明显错误;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口试或笔试出现原则性错误。
凡参加本次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或旷课超过四天者。不允许参加本次实习考核,按不及格处理。
七、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的职责
负责全校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1)审核制定全校实习计划。
(2)制定全校实习经费分配方案,分配到各学院(系)。
(3)负责向相关实习基地上报实习计划。
(4)检查全校实习和实习经费的使用情况。
(5)组织实习经验交流,总结全校实习工作。
2、学院(系)的职责
(1)提交实习计划。
(2)组织教研室制定实习大纲。
(3)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批准实习团队的实习实施计划。
(4)实习前召开师生动员会,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检查实习效果和质量,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整个学院(系)的实习工作。
(6)用好实习经费。
八、实习经费的使用
1,各学院(系)实习经费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系,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分配到各学院(系)的实习经费,由各学院(系)统筹安排,自行调剂。各单位在节约开支的前提下,要努力保证各专业正常的实习计划。
2.对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原则上由学校承担从学校到实习地点的单程路费。
3.实习乘坐大巴、船的差旅费标准和实习教师补贴标准不得超过学校1997年制定的大连理工大学实习补贴标准的规定。
4.支付实习单位的讲课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