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相信对于每一个家长来说,孩子的教育一定是他们最关心和担心的。很多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家长都希望孩子就近上学,但不知道条件和程序是什么。以下是我为你收集的关于异地上学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宜春市对异地子女就学的要求。外地来的孩子上学有什么要求?

1.外地来港儿童的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有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工作满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

(3)在当地有稳定住所;

(4)符合当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异地招生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居住地证明;

4.业务人员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5.一年级入学需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小学毕业证。

二、宜春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具体政策如下:

1.按照“以当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落实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入学政策;

2.非本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地、工作地、户籍地、流出地”等证明材料,按照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的要求进行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就近入学所需资料: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居住(租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暂住地居委会证明;适龄儿童接种疫苗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于体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第四条凡具有中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和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