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光绪漳州正史的体例,流传版本,史料价值吗?
一、宋元时期的小学经费管理
直接记载宋元时期小学经费管理的资料很少。从相关史料记载来看,自北宋以来,宋朝中央政府就下令将一定的田地和其他资金奖励给州县。(注:京兆府小学的校规中规定“学生学徒犯罪,十五岁以上者,罚校公用”,可见当时京兆府小学是有校公用的钱的。在惠宗崇拜宁兴期间,这种做法得到了推广。据记载:
崇宁,楚星派。各州各县建学校,收集学习用的粮食,及时发放。进士入弼,都给券,一天也不能耽搁。如果他们拖延,对他们的学业和政治都是有害的,他们会因为大量的贷款而受到惩罚。(注:(宋)陆游:《旧学寺笔记》卷二;另见潘永银(清),编。:抄宋·《任磊》第三十七条。)
虽然这里指的是州县学校和弼用,但因为宋代有官办小学和州县学校,所以资助州县学校就是资助小学。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以下三个材料来证明:
2004年8月12日,崇宁写道:县城学校与县城小学合并,不给饭吃。我愿意陪厨师。(注:《宋会姚记传·崇儒》215。)
郑和元年正月二十九日,写道:县校与州县小学生合并,不发粮食。县学长训令、教令、教学部选择住在屋内住在屋外,按规矩自己养活自己。郡学钱粮盲,每月给粮钱。(注:《宋会姚记传·崇儒》216。)
郑和四年十二月四日,尚书说:所有小学都在听八岁以上的学生。.....伙食比县城学校减少一半。愿意听额外的学生,没有食物。(注:《宋会姚记传·崇儒》227。)
从这些材料来看,北宋末年,地方官办小学的学生享受国家分配的一些福利。当时的郡学也有专门的官员管钱管粮。
南宋时期,一些地方官办小学明显享有一定的财政支持。吴的《之梦》(卷十五);
杭州付雪,...永远是十斋。.....邓军后有一所小学的斋屋.......学生各村长单,月考季考,饭也厚,能学几千多。收银员,学会掌控。
这里的学校好像应该包括小学生。
更有明确记载的,如浙江嘉兴的海晏小学,是光宗邵熙四年(1193)知府李治所建,荫地150顷,租地78亩一千八百八十三石,四斗六升九次。(注:《光绪嘉兴志》卷八。)浙江甲居府小学,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教授吴度坚“学田曾为郝敏、富图所占,始有百亩,汝尽力而归”。(注:《光绪嘉兴府志》卷八。)广东梅仙小学,嘉定元年(1208)太守刘欢捐地1000亩,租地15公顷,租地38亩。(注:《咸丰嘉应府补志》卷三十五考证。)湖南道州濂溪小学李二年(1261),道州寿阳云公,专为北宋大历学者、濂溪学派创始人周敦颐的后代而设。小学建成后,将恢复“出公地数亩,不存为礼。”(注:(宋代)赵:《道州濂溪小学志》,《嘉靖邵州府志》卷十;《道光永州太守志》卷十三《好官传》,杨允恭。从这些文章可以看出,南宋时期,地方官办小学普遍有一定的经费。其资金的基本形式是学田,地租是通过租用学田作为办学经费获得的。
宋代私人宗族所建的易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亦庄对经费使用的统筹和为易学设置的学习场。著名的塾就是由亦庄资助的。(注:见范仲淹:《范文正公文集》卷八《附录亦庄规则》。南宋高宗在绍兴修建的浮梁街田义学,是“捐良田二百亩,以养其用”。(注:洪迈:《简毅三志》。)姚在浙江的义学(也是绍兴年间建的)有50间房子,500亩地。(注:《康熙绍兴志》卷十八)
应该说,虽然史料记载很难找到,但以上材料都证明,宋代设立相对专项的小学经费是一件普遍的事情。这种基金原本是为了保证单个学校的稳定存在而设立的,但有意义的是,小学独立基金的出现,说明小学教育本身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这对我国古代初等教育朝着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宋代的情况类似,元代小学(尤其是官办小学)经费管理的资料相对较少。从《庙堂学礼》卷五《坐在台上,注意便宜的学校》一书中,福建闽海道小学提到小学生“天天读书,天天和儒生吃一顿饭”,可见当时卢希安县的官办小学是由卢希安县学校资助的。因为元代的儒学和书院通常都有研究的领域(注:元史选记一):“元二十三年二月,...江南派的旧学场,都召集起来,还回去扶植师资。”因此,卢希安学校的主要经费来源应该是在外地学习的收入。此外,例如,张德政府只有200亩土地,同样用于支持教师和学生。
对于那些私立小学,在元代,学田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资助形式。为清楚起见,我们将志愿办学的一些常见经费列举如下:学名时代经费的形式和用途:横溪义塾元初田250亩吴的义塾大德三年田200亩义塾二年田14公顷鄢陵义塾黄庆田5亩前港义塾燕畴田500亩东阳义塾燕畴田一千多亩梨树历二年田100亩萧义塾统二年田。216亩传承安义学智正气场300亩蛤蟆师生龙源义塾郑铮十三年田间生产中山书院至正田200亩黄村义塾至正田生产徐进义塾元墨场10000亩友学书院未知义田赠金庄义学未知场150亩林如义塾未知场生产。
资料来源:邓著《嘉庆松江府志》卷二十《五邑》(注:巴西集)。)嘉庆松江府志卷20光绪嘉兴府志卷9甘龙南昌府志卷17光绪宝山县志卷5吴承安抚州安田李殊毕记嘉庆松江府志卷20龙超吉安府志卷17宋濂:龙源易学记甘龙吉安府志卷17同治光信府志)吴承安《临猗姬叔》
此外,如果乐清的赵书店是时期建造的,“钱、丝、菜的成本都是咸的。”(注:高晨:《赵书·姬叔》,《不船捕鱼集》卷12。)这类学校的经费既然是一家一户提供的,也应该以地租收入为主。
从上表可以看出,元代私立义学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义学创办者提供的义田。从吴澄的《儒林外史》来看,说的是“耕几亩田,用年收入供养”。大概就是把农田租给别人耕种,然后收取农田租金供学校使用。
宋代的小学,除了研究田地,经费大概也是靠租房子得来的。比如宋代,琼台有一所附小,庄方写道:“我为之粥,养工以耕。”官方腾出了空间,把它变成了一个房间走廊。得知是给小学租的,赚了几百块。”(注:《郑德琼台志》卷十七。)元代有琼崖乡学,山长王多翁曰:“城廊铺,方便商贾。”(注:《郑德琼台志》卷十七。)简介应该是开店或者交易的地方,学校租给商家拿点资金。
宋元时期,为小学提供经费的形式比较单一。这种情况从明朝开始逐渐改变。
二、明代小学的经费管理
明代小学的经费形式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于明代经济发展的一些新趋势,小学经费的获取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一)明代小学的经费形式
至于明代小学经费的来源,挚友王蓝茵曾在《明代社会学与经费》一书中概括为四项,即“拨益仓谷或扶余粮”、“田学租值”、“学生交费”、“官民捐”。其实这种归纳是有问题的。“官民捐”的目的包括官民捐学田,与“学田、学堂的租值”重复。此外,明代还存在其他资助小学的形式,如营业税等,这在王的《归纳法》中没有体现。
鉴于义仓谷的调拨或余粮、学生的收费、官民的捐助多为修建校舍的临时性捐助,我们仅对明代小学的校田、营业税收入作一介绍。
1.上学收入
办学收入是明代小学经费的主要来源。按照一般情况,小学老师自己直接种地的可能性极小。有可能是小学把校场租给别人,然后租粮或者银。
从相关史料来看,明代小学田的来源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政府拨款。政府部门对农田的划拨是明代小学农田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些由政府分配的田地,有一部分属于逃亡家园的农田、荒地或没收的寺庙田地。比如平远县的社区学学校,就是政府“把家外的地找出来,给社区老师种,用顶替孩子的穷人填梁。”(注:《万里平原县志》卷三。)连州府社学,“耕田不税者,失学,各二十亩,社学十八,地三百六十亩。”(注:《崇祯连州郡志》卷十二。其中,庙堂田改小学田占了政府划拨学校田的绝大部分。在这方面,一个突出的例子是,魏学派在广东消灭了淫秽文字,促进了社会研究,并使寺库之地成为官方,“改变了社会研究领域...叫人去租种子”。(注:《庄曲集》卷九,于著。)郑德十六年,魏派在广州设东角、西角、南角、北角、中角、东南角、西南角,复兴武派,各派设习场。(注:《庄曲》卷九《岭南学政》。再比如静宁县社会科。“进入废寺场后,200秤将作为餐饮老师的费用...开两个博物馆,* * *租48块石头给学田做支撑。”(注:万历《静宁县志》卷六。)
政府分配的研究领域通常由地方官员管理。如潮州市县县令刘“卖地租石100”修建社校。.....成化买了两公顷的地租。.....一直上役和买地的费用,侯得知,他在官中所赚的,都是这些年积累下来的,不要惊动百姓(注:陈宪章:《程响佘学记》,《嘉靖潮州府志》卷二。又如嘉靖九江府社会科,“户部之长为白金,阿贝尔·塔马塔供养其师,...田地二十亩。”
第二,私人捐款。私人捐助者捐赠自己的田地,认为学田也是明代小学学田的主要来源之一。一般来说,能捐校田的都是有钱人家。这些学校的田地一部分捐给了政府办的小学,但更多的是给了这些富裕家庭创办的小学。因为这种行为被称为义举,所以这种学习领域常被称为“义田”。
在明代,私人捐赠学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纯私人捐赠。比如鲁的《逸书》,鲁的“二十岁割几亩田出租,以养维持常饭。”(注:《嘉靖嘉兴志》卷五。)长泰县义学,《洪武世...薛子义让出土地,捐地百亩”。(注:《万里平原县志》卷二。)杜的义,“同乡杜汝奢以耕百亩良田为生”。(注:《弘治保定县志》卷二十。)首先是投资土地。如鲁在浙江平湖的义学,“既割家田以济其贫,又因家田有余,效益有所提高,定田三百亩。”(注:《天启平湖郡志》卷七。)
第三,大家集体捐地。《崇祯东关县志》卷三,“巫山社,有一亩地。在村,胡倡导义建,全民捐书30亩。这就是代表。
明代小学田的来源大约是以上几种形式。设置校场的目的是直接收取校租,校场是学校的资产之一。
2.租赁一家商店,建立一个企业,并收取城市税。
在明代,利用租铺或开店的收入作为小学经费,或征收城税作为小学经费,也是获得小学经费的途径之一。《郑德琼台志》卷十七在谈及琼台社会科经费来源的变化时说:“民宅店铺设小学,廊附赵宋。但是,出租人的意愿,对老师是无害的。至于税市剥商,始于元代珍珠崖上的一个地方,成化一县就填了179个学堂。”可见,在明代,租屋铺以其租金作为小学经费的做法,在某些地区似乎相当普遍。
与租铺略有不同的是,明代有四所小学(作坊或店铺),其收入作为经费。《嘉靖钦州志》已刊五年:嘉靖四年,周知蓝渠重修社学,“学有四十七栏,赐阅修纸笔费”,后被废止。嘉靖十七年,周知林熙元重修18社校,“赎学建旧,以养其学”。(注:《嘉靖钦州志》卷五林熙元《钦州社学》云:“赎回原官市店17间,新建市店15间,助付各校。”)《崇祯连州府志》已出版五年,府学会得知“建七铺,供延师费”。所有这些都是由学校设立的车间或商店经营的。
出租店铺、开设店铺或作坊、征收市税以资助小学经费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小学教育发展的影响。就琼台成化房179小学而言,明代市场及其经济的发达,无疑是小学能够用那么多市场租金作为经费的根本原因。如果琼台小学每年征收一个集市税,至少需要179个集市,这已经大大超过了元代琼崖乡一个学校的数量。花王郑德六年编纂的《琼台志》中有121集市(注:“大集市”又称“大集市”,一般指贸易规模大、数量多、参加集市人数多的集市。),除了小市场,从常规来看,当不会少于这个数。如保定地区礼县19市场中,有3个是大型集市,其余为小型集市。(注:引自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第131页。)小市场的数量明显多于大市场。根据《郑德琼台志》卷十二,我们将琼台县市分布列举如下:县、市、乡、镇、市分布。
程响乡独陵水1 1 6 9 1感恩1 1崖州2 1+4 2 1 1昌化2 1+60。38+0+2 10 10 1 2汇通6 1 1 5万州6 1+2 32 1 5定安8 1+2 3 26 1。州10 1+1 4 30 3 7临高1 3 53 2 12澄迈20 1 3 48 2 18琼山39 1+2 7 18。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明代,琼台各县的市场相当发达,有的几乎达到了城乡1比1的高比例。据《郑德琼台志》的风俗记载,琼州人“专精于农,少精于商”。),还是地隔,不是商贾”(注:《郑德琼台志》卷七《风俗志》,县城乡陷入一种陋习。),或者“不为商贾效力,而为耕织效力”(注:《郑德琼台志》卷七,《儋州风俗志》。)。把这个地方作为一个人们“不关心商人”的地方,还有那么多市场,也可以看出当时琼台的小商品经济是发达的(注:琼台各县纺织业相当发达,应该对其小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影响)。)。
再次,就钦州而言,其习俗是“民资转商于外,喜闲畏劳,自务多游。”国方知民,不为官,就卖鱼卖盐换一个行业。(注:《嘉靖钦州志》卷一。)钦州人真的是以商品贸易为生。在这样一个商业化的背景下,作为一个相对固定的手工作坊或店铺,司的收入自然更加稳定,所以将其作为小学经费的来源,在保证小学经费方面也是有帮助的。
但在明代,似乎租铺、开店或用市税作为小学经费都不被赏识,所以不可能可靠。在分析这一原因时,《郑德琼台志》卷十七说:
做不了多久有什么好处?公开的地方是有利的,隐藏的地方是有害的。刮痧汗血,唇指尘哄,有读书人肯报名?所以,今天不仅禁止,而且不愿意做一个好爸爸好哥哥,好秘书。一个年轻人通过垄断廉价丈夫的利益来开导和抚养一个不堕落的人,是非常有害的。而且要学多久,但是独断的人往往坚持这个来苦了商人们,拿我皇冠和衣服的人也是搬累了觉得那是一点一点的举动,而且盔甲里还有很多吃的,就凑钱来赔。我不知道好与俗的含义,但这也是一场灾难!
很明显,这种资金来源不可靠的根本原因是税收市场等等逐利,这是“学者”、“好父兄”、“好经理人”所不允许的。
明代小学经费的来源形式略如上。此外,小学可能还有其他获得资金的途径。如《嘉靖邵武府志》卷七所指“岁收田塘铺”,其中“塘”指塘租。《嘉庆吉安府志》已刊行十九年:万历四十年,太和县令蒲忠禹有八所学校,捐田塘。然后明代有一些小学,用池塘作为校产。
(二)明代小学经费的使用
明代小学的经费因其取得形式和小学所在地点的不同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因此其作用也有所不同。总的来说,明代小学经费的使用一般不外乎修建校舍、聘请教师、购买教学用品、提供伙食等。魏对学派有了更详细的划分,他说:
既然寺田、官田已改为学田,则宜分为四部分:第二部分是修学官、社学,第二部分是延社学,给教官杂用,以及宽府县准备礼器等费用。若有余,则以周之穷。年底,政府派官员通过这种方式收集用过的号码进行核对。(注:《庄曲》卷九《教与读》。)
按照这种分类,小学的经费基本上都是用来建学习房、延聘教师、帮助贫困学生的。
为清楚起见,我们将明代小学经费的来源、数量和用途列举如下(由于租铺收入和市政税收在我们掌握的资料中不详甚至没有记载,因此,此处省略。):地区小学校场数校场租用数校场类别菜州小学965亩几石市民田业贤社会科2公顷74亩旧征银5两免税地平度州社会科4公顷胶州社会科16公顷78亩5亩黄陵县社会科5公顷57亩3亩安乡社会科16亩光华县社会科30亩。周俊社会科123亩东安县社会科600赠地宁远县社会科600赠地吉安学堂1清私田。
50亩私贷志愿学,95亩太和县社会学,9分,339石,5.7石。
社学(民粮)淳安义学13亩20田县社学2清县社学49石海城县社学3.8收租税长泰县义学1.5石,租银3两。
社学沐阳县社学4亩东关县社学30亩公捐望州社学685.3亩静宁县社学200秤48石废寺田溧水县社学140亩废私田五社县社学80亩朗田舒天商河县社学5亩69亩56石。
翟逸琼台县易学50亩
社学市场租税仁化县社学40石钦州社学360亩店铺收入德化县社学50亩广州社学84公顷340亩租米正在消费617,
粮米消费750646。
五社的20公顷54亩租来的水稻消耗205.4,
学五谷杂粮是消费109889。寻甸政府有50亩田地和花园。
5亩、银4两田性质、征地时间及用途资料来源:转载万历莱州府知府万历、天顺府万历三池县志。
万里
万历湖广总志(卷三十四)教学说明西京县万历周知万历官洪武官洪武私景泰聘师嘉靖吉安官景泰生万历私穷生万历续兖州官录三郡成化嘉靖潮州官录两郡嘉靖和光绪漳州官录七郡
洪武
万历贫困县令揭露淮安府天启卷24人拥戴崇祯县志东莞县卷8官学嘉靖县志嘉靖县志卷4县令万历静宁县志卷6监万历师生崇祯县志卷3益民万历万历万历吴万里相关记载卷7
弘治《万历商河县志》卷四
《万历国督洪武穷学生郑德琼台县志》(卷十七)。
成华横梁修理
嘉靖《嘉靖仁化郡志》(卷三)嘉靖薛山《西京钦州志》(卷五)
薛山嘉靖九江府志卷十官庄屈遗书卷九
嘉靖两仪官书《嘉靖寻甸录》由傅官班出版。
明代小学经费的使用还是有一定的制度的。例如,肖伟曾下令:
各郡彻查废庙庙田,清官,召人租种,分配社学给师生。选租客看视觉社会学就行了。绰绰有余的话,就去拨儒家的书,看懂开篇笔记。仍然总是立碑研究宫照,防止侵占和强奸。(注:《庄曲集》卷九,于著。)
他还说,“年底政府部门发了一批二手图,按照这种方式查。”小学经费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
从整体上看,明代的小学经费仍以学田为主,这与中国古代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形态有很大关系。正是基于这种想法,营业税不被一部分人接受为小学经费。尽管如此,大量的商税作为小学经费,显示了明代小学经费来源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关。由此也可以看出,无论人们在观念上如何保持旧的传统,当一种新事物在相应的发展中逐渐获得地位时,它必然会对社会生活施加自己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