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评价培训多少小时?

中学教师不少于320学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中小学教师在每个周期内应完成每年不少于360学分、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且新任中小学教师见习培训不少于120学时,考核合格后记72学分。担任班主任的中小学教师,每五年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班主任专项培训,考核合格的计入继续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