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如何跟进学校问题的整改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功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区域教育内涵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办办法》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办考评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教育局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的督导情况,我院制定了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整改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容同志任副组长,其余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
二、落实督察员挂牌督办意见的责任。
1.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跟踪督导学校工作,根据督导内容向责任区督学提供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接受督学组的提问,并向督学组作出解释和说明。
2.学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关的负责领导及时整理材料并归档,这些材料能够反映学校工作的开展情况。
3.建议督学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督导,使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能够及时纠正,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发展。
4.督学对学校督导跟踪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请假,并要及时梳理自己的学校工作,为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
三、问题整改要求
1.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学校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由校长牵头细化具体问题。
2、将问题细化后,责任到人,分包领导负责解决;对于疑难问题,领导小组* * *共同规划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3.总务处负责学校安全问题整改,党政办负责党建和教职工问题整改;对于德育中存在的问题,由德育部门负责整改;对于后勤和伙食问题,由总务处负责整改;总务处负责整改学校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对于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