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为民个人简历

苗为民同志,男,6月出生,1934太和县二郎乡苏寨新村赵寨行政村,党员,二级律师。

1955年被组织推荐到省会合肥学习,但不到半年就被省教育厅工农教育处调去当老师了。

1956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被学校留用为教师。

1962年,当时28岁的苗必亭拒绝了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英雄王若飞的爱人李培智的再三挽留,毅然辞去大学教师,回到家乡太和当了一名中学教师。同时,我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苗为民”。

1982年,苗为民被调到太和县司法局。他工作积极,学习努力。经过努力,他成为律师制度恢复后安徽省第一个取得律师资格证的人。

1983年,建国以来最强有力的“严打”开始了。当时由于工作需要,苗为民从教育部门调到司法局,升任太和县司法局副局长。

1984年6月的一天,苗为民带领两名民警将近60名罪犯押解至太和县水镇太和劳教所。途中,押运车辆突然起火,一时间一片混乱,有不法分子试图趁乱逃跑。危急时刻,苗为民跳下车,用身体堵住车门,指挥民警采取紧急措施。最后,所有的罪犯都被安全地送到了劳改营。在这次事故中,他的左臂被打碎,终身残疾。

1985年,他动员两个儿子参加当时的滇桂边防战争,并亲自赶到大儿子苗青所在的部队,与部队领导一起对连队官兵进行战前动员。

1997,村里建了东方小学。苗为民一听说学校没钱,就从工资里捐了1000,这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

5438年6月+2008年10月,炎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他认真做好支部组织的每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的笔记,一丝不苟地完成学习心得。

2065 438+0165438 10月8日,苗为民被送往太和县人民医院肝胆外科。

2012 3月10日上午,太和县人民医院肝胆外科病房召开了一次党支部专题扩大会议。

2012年3月24日,年近80岁的安徽省太和县政法委原副书记、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原书记苗为民,毫不犹豫地在《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和器官捐献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决定捐献遗体和器官,作为自己的“特殊党费”,帮助患者。

2012年3月27日,太和县司法局党组作出决定,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向苗为民同志学习,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以苗为民同志为榜样,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努力谱写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2065438+3月31 2002年,苗为民在耐心劝说并征得家属同意后,写下遗嘱,将遗体捐献给国家,用于科研和帮助病人。

2010年4月12日,苗为民同志逝世,享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