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教室照明符合国家标准?
教室照明检测国家标准
维持班级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的监测方法依据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班级桌面平均照度采用中心分布法维持,每个教室监测采用梅花分布法在教室内选取9个点。分别在自然光和人工照明下,在班级桌面同一位置测量1次照度,在3个点测量黑板的平均照度。读取入射照度值,并取平均值。检测过程中开启所有照明光源15 min以上,用窗帘遮挡窗户,避免外界光源干扰。
监测仪器均经过校准后使用。教室照明评价依据GB7793-2010《中小学照明与采光卫生标准》,教室桌面平均照度保持在≥ 300lx。桌面照度均匀度≥0.7;黑板应设置在局部照明,保持平均照度≥500lx,黑板照度均匀度≥0.8;教室不要用裸灯照明;灯管排列长轴垂直于黑板表面;根据《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国家基本标准》,教室照明应配备9盏以上40W荧光灯,灯具距桌面悬挂高度为17 ~ 1.9m;黑板照明应配备两盏40W荧光灯和灯罩。
学校教室照明测试的内容
监控内容
包括灯光条件、课后桌面平均照度、黑板平均照度、灯桌距离、照明功率等。
预察法
严格按照《照明测量方法(GB5700)》的固定方法,每个教室按教室面积测量12~16个点,每个点测量三次,取平均值,计算班级桌面平均照度。测量前打开教室所有光源15分钟。如果监测时间是白天,用厚窗帘遮住窗户,避免外界光源的干扰。
评价标准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教室班级桌面照度达到300lx,黑板面照度达到500lx。
教室照明的测试标准
中小学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和安装卫生要求GB∕T 3687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