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2022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春节假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首先,假期和上学时间
1.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6月65438+10月16-6月17,由各学校负责安排和组织实施。小学一二年级没有纸笔考试。
2.初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6月65438+10月65438+7月-20日,由各学校负责安排和组织实施。
3.高中期末考试安排在2022年6月65438+10月65438+7月-20日。高中期末考试全市统一,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4.2022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寒假时间65438+10月20日-2022年2月14;初高中寒假时间65438+10月25日-2022年2月14。下学期定于2022年2月14。老师们会到校,为开学做好准备。2月16学生报到,2月17正式开课。_
二、工作要求
1.精准防控节日疫情。定期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对确需进入的人员核实身份,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根据学校教学和后勤保障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假期在校学生人数。工作人员假期内确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2.科学引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地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进入科研实践基地和社团,积极参加调查研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专业体验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鼓励学生假期多读书,丰富精神生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和改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文明素质。要继续开展冬春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培养文明卫生习惯。
3.切实规范中小学放假工作。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工作量。除初三学生可在确保安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根据教学需要补课外,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假期必须遵循“三统一三禁止”原则,即不允许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允许开设学科培训班、超长班、奥赛班、高级班等。,不得将校园、校舍转让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非法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校外培训。严禁中小学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及他人介绍生源和提供相关信息,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对查处后的不规范办学行为要严肃处理。_
_4.扎实做好控制辍学工作。各地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期间扶贫政策宣传,安排人员深入贫困家庭学生家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同时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出勤和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开展感恩励志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学生学籍处理工作,确保“人一致”。新学期伊始,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流动学生返校,做到“全部返校”。
5.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节日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放假前,学校要对校舍、宿舍、食堂、实验室、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电、水、消防、实验化学品储存等各项设施设备,将隐患录入江西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利用假期及时整改核销,不留隐患;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苗头性倾向;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_
6.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为保证信息畅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市教育局报告。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_赣州市教育局
_2021年65438+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