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刘

本案中,一名小学生在外面被老师的车撞死,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涉嫌交通肇事罪。下面,我就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包括: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或者因其他过失行为,造成重大事故并致人死亡的。根据该规定,教师驾驶车辆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如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造成小学生致命伤,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其次,涉嫌交通肇事罪是指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包括: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根据该规定,教师在驾驶车辆时有醉酒、无证、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小学生伤亡的,可以认定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综上所述,针对本案,教师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驾驶车辆时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小学生死亡的,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教师在驾驶车辆时有醉酒、无证、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小学生伤亡的,可以认定为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认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和处理。

最后,作为公民,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安全驾驶习惯,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依法严惩交通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正义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