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是什么?

目录

第一部分是前言

一,课程的性质和价值

二、基本思路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学习时期的目标

第三部分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欣赏

第二,性能

第三,创造

第四,音乐及相关文化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二,评价建议

第三,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第四,编写教材的建议

第一部分是前言

建国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美育被列为教育方针的内容之一,音乐教育发展迅速,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后备力量增加,水平大大提高;音乐教育和科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取得了许多杰出的成就。随着国际音乐教育交流活动的日益增多,国外一些可供借鉴的音乐教育理念和教学体系得到了系统的介绍和引进;教学方法也在逐步改进和完善。这些都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行的音乐教育理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体系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影响了音乐教育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制约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因此,音乐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

制定《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是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不同的音乐体验和学习方法,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质,为学生终身热爱、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的性质和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普遍、最具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声音结构表达和交流思想感情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它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着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知、表达和创作是人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体现。

音乐课程是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美体验价值

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影响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听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为主要内容的审美活动,让学生充分体验音乐声音形式所蕴含的美和丰富的情感,被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的理想境界所吸引和陶醉,并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 从而有效发挥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相得益彰的功能和作用,帮助学生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

2.创造性发展价值

创作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作因其强烈而鲜明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堂上,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达和创作活动,可以激活学生的表达欲望和创作冲动,在积极参与中展示个性和创造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

3.社会交往的价值

在许多情况下,音乐是一种集体活动,如合唱、合唱、合奏、二重奏、合奏和歌舞表演等。这种相互的团体音乐活动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的人际交往,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和相互尊重、合作的精神。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要在学校课堂上进行,还要在社会环境中进行。关注社会音乐生活,积极参与班级、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会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

4.文化遗产价值

音乐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文化遗产和智慧的结晶。通过学习中国民族音乐,学生将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中国民族音乐传播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通过学习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学生将拓宽审美视野,认识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强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热爱。

二、基本思路

1.以音乐美学为核心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应该有机地渗透到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之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从整体上把握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理解音乐元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2.受爱好的驱使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亲密接触、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生活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的独特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点,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生活经验的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

3.面对所有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是培养专门的音乐人才,而是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从中受益。音乐课的一切教学活动都要以学生为中心,师生互动,把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对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位置。

4.关注个性发展

每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加各种音乐活动,表达自己的个人感受。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个性化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灵活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性和空间。

5.注意音乐练习

音乐课的教学过程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音乐教学的各个领域都要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种音乐活动,作为学生进入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的实践,可以增强学生在音乐表演中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鼓励音乐创作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作旨在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在教学过程中,要设置生动有趣的创造活动的内容、形式和场景,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对音乐创作活动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作活动的过程。7.倡导学科融合

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音乐、美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在实践中,综合教学要以音乐为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建立与其他艺术、其他学科的联系。

8.弘扬民族音乐

音乐课应把中国各民族优秀传统音乐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生可以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反映现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也应纳入音乐教学。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和平与发展取决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也要以开阔的视野学习、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让学生建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从而帮助我们享受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10.完善评价机制

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建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实现为评价出发点的综合评价机制。评价应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面,并可采取自评、互评等多种形式。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还要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绪反应、参与的态度和程度,以及教师引导学生进入音乐的过程和方法的有效性。要善于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运用评价来促进学生的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改善教学管理。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这一标准的主干以不同的层次、领域和板块呈现,体现在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中。如图所示:

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和方法、知识和技能

教学领域(包括四个领域)

感受和欣赏表达来创造音乐和相关文化。

内容标准(分为三个部分)

1 ~ 2年级3 ~ 6年级7 ~ 9年级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定是基于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通过教学和各种生动活泼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发展学生感受和欣赏音乐、表达和创造的能力,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包含在以下三个层次的表达中。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通过音乐学习,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潜移默化地建立起对亲人、他人、人类和一切美好事物的热爱,从而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

2.培养对音乐的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走进音乐、热爱音乐,掌握音乐的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形成欣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热爱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培养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的意境、风格、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欣赏和评价能力,培养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中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

通过音乐作品中表达的对祖国山川、人民、历史、文化、社会发展的歌颂和赞美,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在音乐实践中,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宽容、互相尊重、合作、集体主义。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形成欣赏艺术的良好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受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2)流程和方法

1.经验

提倡完整、充分地听音乐作品,让学生在音乐审美的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和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象力;在音乐体验中保护和鼓励学生的独立意见。

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的基本要素入手,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进一步发展音乐表现力和创造能力奠定基础。

探索

通过提供开放有趣的音乐学习场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引导学生探索和创造以即兴创作为主要特征的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索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练习过程,培养学生在群体中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协调能力。

合成

通过在音乐教学中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其他艺术表现形式,让学生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3)知识和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理解音乐的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常见的音乐结构(曲式)和音乐体裁形式能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

2.基本音乐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演唱;学习唱歌和演奏的初始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的基础上阅读乐谱,并在音乐表演活动中使用。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用自由即兴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受,学习简单的音乐创作知识和技巧。通过认识作曲家的生平及其作品的主题、体裁和风格,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简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及相关文化

了解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关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关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所学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习时期的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三个时期,体现在义务教育的九个学年中。该分节的主要目标如下:

(1)等级1 ~ 2

要充分注意学生形象思维、好奇心强、模仿性强、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声音和灵巧的身体等身心特点,采用歌、舞、图、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生动。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发展对音乐的感知,体验音乐之美。

能自然、有表现力地演唱,愿意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作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谊的精神。

(2)三至六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大,体验、感受、探索和创造的能力增强。要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和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和音乐创作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让他们愿意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感受和欣赏音乐的能力。

培养音乐表达能力。

培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谊的精神。

(3)七至九年级

学生身心成熟,参与意识和交流欲望增强,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他们在学习中形成了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绪的方式与1 ~ 6年级的学生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要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巩固和提高表现音乐的基本功。拓展音乐欣赏范围,更加自觉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7 ~ 9年级学生正处于变声期,要适当降低唱歌要求次数,注意嗓音保护。

增强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他们关注并愿意参与音乐活动。

提高对音乐的感受、评价和欣赏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培养表达音乐的能力。

丰富和提高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培养丰富的生活兴趣和乐观的心态,增强群体意识,锻炼合作协调能力。

第三部分内容标准

这部分的表达框架。

音乐表现的要素

音乐情感与情绪

区域1:感受和欣赏-

音乐流派和形式

音乐风格和流派

唱歌(在演出中)

进行器乐表演

领域2:绩效-

综合艺术表演

阅读乐谱

探索声音和音乐

领域3:创作-即兴创作

创造性实践

音乐和社会生活

区域4:音乐和相关文化音乐和姐妹艺术

除了音乐和艺术之外的其他科目

子研究部分的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欣赏

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也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知和欣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在教学中,要激发学生听音乐的兴趣,形成良好的听音乐习惯,逐步积累听音乐的经验。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帮助学生建立音乐与生活的密切关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元素音乐表达

标准1 ~ 2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模仿。听歌时,可以做出相应的情绪或身体反应。

能分辨童声,女声,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打出不同力度和长短的不同声音。

能感受和描述音乐中力度和速度的变化。

标准三至六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学充满好奇和兴趣,能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模仿。能哼唱熟悉的歌曲或音乐,或以姿势反应。

能区分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了解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方乐器,并能识别它们的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可以初步分辨出节拍的不同,可以听出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段落的变化,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做出相应的反应。

标准7 ~ 9年级

有倾听和探索各种声音的兴趣和欲望,能够探索不同物体发出的不同声音。

加深对歌唱和乐器的理解和体验。能解释人声和常见乐器的分类和音色特征。

能够在了解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了解和评价其音乐表现。

感知音乐的结构,可以简单的表达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和变化。

内容、音乐、情绪和情感

标准1 ~ 2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自然能流露出相应的表情或做出身体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感的异同。

标准三至六年级

听不同情绪的音乐,用文字简单描述。

能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标准7 ~ 9年级

能主动体验音乐表达的各种情绪,并能用音乐表达术语来描述。

能感知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并能简单或通过各种形式表达出来。

内容音乐的流派和形式

标准1 ~ 2级

听儿歌、童谣、进行曲、舞曲,能够通过造型、打击乐对音乐做出反应,随着进行曲、舞曲的音乐行走、跳舞。

能区分独唱,独唱,合唱,副歌。

标准三至六年级

听儿歌、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流行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并能随着歌曲哼唱或默唱。

听不同流派和类别的器乐,能够通过节奏或打击乐对音乐做出反应。

能区分合唱和副歌,合唱和合奏。

能够分辨小的音乐流派和曲式,听音乐主题和命名歌曲,每学年2 ~ 4首。

标准7 ~ 9年级

听合唱、合唱、室内乐、协奏曲、交响乐、歌剧、芭蕾音乐等各种体裁的歌曲和音乐,并对音乐做出各种形式的反应。

通过听音乐区分不同的体裁和形式,可以听音乐的主题,说歌名,每学年2 ~ 4首。

能够结合所听的音乐,简单评价音乐体裁和形式在音乐表达中的作用。

内容音乐风格和流派

标准1 ~ 2级

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小器乐或音乐片段,初步感受他们不同的风格。

标准三至六年级

听中国民乐,认识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域和民族民歌、民族歌舞、民族器乐、戏曲、曲艺音乐,了解它们不同的风格。

听世界各地的民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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