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小学生补助标准
以黑龙江省青冈县为例,贫困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天到小学4元,小学年平均补助标准达到1,000元,以学生每年在校天数计算;
应用条件:
1,两个元素
(1)县户籍
(2)寄宿学校的寄宿学生
2.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是指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能查到贫困户的学生,补助将在2017秋季全覆盖。比如学生的爷爷是贫困户,但该学生没有录入录入系统,这一生就不是补助对象。
3.建档立卡的学生,但不在学校寄宿的学生不补助。
扩展数据:
申请所需材料:
(1)乡镇、社区贫困证明原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低保、残疾证、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的诊断和病历复印件;
(5)监护人的粮补优惠(卡号)或低保优惠(卡号)。
参考资料:
青冈人民政府-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