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拉萨古城的资料?
人类人口
总人口521.5万余人(含流动人口),其中城镇25.74万人(流动人口1.07万人),农牧区2645438+0.000人。全市有藏族、汉族、回族等31个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0%以上。
行政区划
现辖城关区和7个县:
*县:林州县、达孜县、尼木县、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堆龙德庆县。
文化
布达拉宫、大昭寺和罗布林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哲蚌寺和色拉寺也是西藏著名的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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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拉萨贡嘎机场
*青藏铁路,全长65,438+0,080公里,于2005年6月竣工,将于2007年正式通车。
景点/旅游景点
*布达拉宫
*大昭寺
*罗布林卡
*八角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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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茁·雍措
*羊八井
“阳光之城”拉萨
青藏高原地势高,空气稀薄,粉尘和水汽含量低,透明度高,所以日照强。全年日照总时数2500-3000小时,比江南丘陵地区和四川盆地多50%-100%。是我国太阳辐射能量最大的地区,年辐射总量一般为160 × 4188。拉萨纬度偏南,太阳高度角大,海拔3700米。太阳辐射很强,其太阳辐射高达202× 465,438+084 J/cm2,而我国日照时数最多的青海冷湖只有65,438+068× 465,438+084 J/cm2。拉萨这么高日照强度的城市,也是世界罕见的。同时,拉萨的日照时数可达3005小时。对比同纬度地区,如宁波的2087小时,重庆的1188小时,拉萨的日照时数远远少于平原和沿海地区的城市。拉萨每小时每平方米接收太阳辐射能量,相当于1000瓦电炉1小时放出的热量。这是一个著名的“日光城”。
1,拉萨行政区划1951西藏和平解放,1959实行民主改革,开启了西藏历史上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纪元。拉萨于1960正式成立,现为地级市,辖城关区、堆龙德庆、曲水、尼木、当雄、达孜、墨竹工卡、林州,东西跨度277公里,南北跨度202公里,总面积3万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4平方公里。总人口521.5万余人(含流动人口),其中城镇25.74万人(流动人口1.07万人),农牧区2645438+0.000人。全市有藏族、汉族、回族等31个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0%以上。拉萨历来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也是藏传佛教的圣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文明的洗礼和文化的鼎盛与延续,积累和沉淀了丰富的文明成果和文化遗产。它以美丽的风景、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独特的风俗民情、众多的名胜古迹和浓厚的宗教色彩而闻名于世。是国务院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
目前,拉萨市按照“向东向西拓展、跨河(拉萨河)发展”的战略,建成区不断扩大,东城区、柳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新区建设全面启动。青藏铁路将于2006年竣工,2007年正式通车。届时,拉萨的城市规模和人口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拉萨经济
(一)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增强。20世纪90年代以来,拉萨国民经济以年均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4.24亿元,比1.997翻了一番多,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9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45亿元,年均增长11.46%。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从1994开始,拉萨积极寻求国家投资,试图拉动民间投资。投资规模由小到大,项目数量由少到多,实施范围由点到面,实施地点由城市扩大到农牧区。建成了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交通能源、教育、文化、卫生、公安、治安和基层政权建设等一批项目,累计完成市级固定资产投资56亿元,接受北京、江苏两省总金额50多万元的援助项目62个,援助资金和物资总额5亿多元, 着力改善国民经济中十分薄弱的基础条件,投资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2003年,全市建设项目160个,其中96个重点项目完成62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80亿元,市级投资规模达到20亿元,民间投资达到410亿元。
(2)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提高。2003年三次产业比例为9.96:23.89:66.15,初步形成了城市经济、城郊现代农业经济、工业基地和农产品供应基地四大格局。从1988开始,农牧业生产连续16年丰收。2000年实现了粮油肉基本自给的历史性转折,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一部分人达到小康生活水平。2003年粮油总产量达到3.67亿斤,比1959增长了7倍多;牲畜654.38+0.70万头(1匹),比654.38+0.959增加了85%。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形成城郊农牧业产业带、河谷畜牧业产业带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区。培育了藏药、牦牛骨粉、乳制品、青稞酒、青稞麦片等农业龙头企业13家,扩大了签约农业规模,进一步发展特色产品和产业化经营。2003年,全市农牧业总产值达436543.8+0亿元,乡镇企业产值达5.05亿元,多种经营收入达2.99亿元。拉萨拥有电力、矿产、纺织、建材、藏药、食品、印刷、饮料、皮革等现代工业。具有拉萨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已经形成并逐步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革,基本实现了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个二”目标,国有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2003年销售收入4.98亿元,增长23.05%,净利润2681万元。旅游、商贸、矿产、建材、藏医药、高原特色生物和绿色食品(饮料)开发、房地产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市场化程度提高,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要素市场不断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经济格局。目前,拉萨市共有大型市场47个,每万人拥有商业网点100多个。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社会服务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3年,我市注册的私营企业已达512家,注册资本3.09亿元。个体工商户达到18395户,注册资本2.86亿元。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35899人,纳税额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6.67%。2003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亿元。随着收入的增长,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速提高。2003年人均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超过35%,有效拉动了经济增长。
(三)扩大改革开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按照“与国家框架一致、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和“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适当灵活”的原则,计划、投资、财税、价格、粮食流通、金融等领域的体制改革与全国同步进行,逐步打破了计划经济的体制障碍,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深刻转变。初步形成了“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促进了住房制度从实物分配向商品化、货币化的转变。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三道社会保障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得到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登记下岗职工全部再就业。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从计划指令到宏观调控,从行政命令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从审批到服务,在建立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管理机制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提高了拉萨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加强了与国内外在经济、科技、人才、文化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北京、江苏对口帮扶不断向纵深发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组织和个人来拉萨投资、经商和旅游。外省市在我市设立办事处10余家,外来务工人员65438+万余人,外来企业115家落户我市。1998以来,我市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66个,投资7.85亿元,产值近8亿元。随着国家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刘武新区的启动,它将成为我市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和培育产业的强大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友好关系的发展,拉萨将成为中国西南面向南亚次大陆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开放窗口。
(4)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提高。从1993到2003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5%。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610元,其中医疗、教育、住房、设备及用品和服务支出大幅增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2180元,劳务输出7.98万余人(次),劳务收入91.7万元。农牧民人均医疗费用在32元,城关区农牧民达到44元。全市有53家养老院,包括县区。目前,有351位老人幸福地生活在养老院。2000年,我市开设第一个SOS儿童村,收养救助孤儿110。从“八五”实施到2002年,全市共实施扶贫开发项目137个,异地安置贫困农牧民632户4143人。2003年投资654.38+0.7亿元,建成9条农村公路。解决了4.9万人和32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实施扶贫项目17个,搬迁扶贫97户535人,搬迁161户897人。目前,尼木县457户大骨节病患者搬迁和国道沿线农房改造也已全面启动,力争明年大庆前完成。3514人通过各种渠道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
(五)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目前,拉萨市有各类中小学602所,在校学生7万多人,是1951的45倍。适龄儿童入学率从1951的不足2%达到98%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比和平解放前下降了50个百分点。2002-2003年,在全区率先实现“普及六”和“普及九”目标,基本扫除了青少年文盲。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综合医疗防疫保健体系基本形成。农牧区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平均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平均预期寿命从36岁延长到67岁。广电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00年,完成农牧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成县、乡、村文化馆、站、室248个,建成各类广播电视台203个,改扩建108个。广播覆盖率达到90.7%,电视覆盖率达到92.75%,极高。拉萨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02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城区。
(6)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宗教信仰权利。信教和不信教群众都受法律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全市有宗教活动场所260处,其中藏传佛教寺庙258座,伊斯兰教清真寺2座,僧尼6657人。所有的县、乡、村都有宗教活动场所。1980以来,各寺庙主要传统宗教活动和节日逐步恢复,1995以来,许多传统宗教节日得到恢复,受到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的欢迎。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国家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各族人民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行使权利,管理自己的民族事务。各民族人民都有权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所有的小学和中学都用藏语和汉语教学。目前,拉萨市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决定、决议、通知都是藏汉两种文字,报纸、广播、电视都是藏汉两种文字。和平解放以来,拉萨形成了以藏族干部为主体的干部队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市干部总数的80%以上。县处级以上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65.4%,市级领导中,藏族干部占67.4%。其中,市委、人大、政府和CPPCC的主要领导都是藏族干部。历届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