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原则上,学生必须在父母的住所上学。

按照2003年的老办法,规定学生户籍未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单独迁入南宁的,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申请贷款,但新办法中删除了这一内容。

家住南宁市简媜路集美新村的王女士最近很担心侄子的入学问题。原来,她的侄子刚刚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但是侄子的户籍并没有跟着父母,而是跟着南宁的王女士。王女士不知道是让侄子报读附近的小学,还是回父母居住地。

还有一些市民和王女士一样困惑。根据2009年南宁市购房优惠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在南宁市购房可带一名非亲属入户,部分子女可随亲属入户南宁。这些孩子是应该在南宁上学,还是应该随父母在父母户籍所在地上学?按照新办法,父母户口不在南宁的,比如王女士的侄子,应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入学。

新办法调整了外来人口的准入规定。

近年来,大量外来人口因工作调动而移居南宁生活,他们的子女也来到南宁。他们的入学已在新办法中有所规定。新办法规定,随父母工作转到南宁的学生,可以在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与2003年的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删除了“户口未迁入我市相关县(区)的学生视同贷款学生”的内容。

2003年的老办法规定,全日制公办学校要努力接收农民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新办法修改为:全日制公办学校应当努力接纳农民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类别大于外来务工人员类别,符合南宁市流动人口的实际。

外地借读的小学生可以回南宁读初中。

关于家长关心的小学升初中问题,新办法规定,学生小学毕业时,毕业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如实填写《南宁市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字,并提供家庭住址有效证明。经学生小学毕业所在学校核实后,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就近分配入学,开学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小学升初中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南宁的李先生,他家刚在南宁橘郡定居,李先生的儿子还在外地上小学五年级。李先生想知道儿子明年能不能来南宁上初中,因为户口已经落户南宁了。

按照新办法第十条关于初中入学的规定,符合在南宁市就读学校条件,但在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想回南宁市就读初中的,应于当年6月持户口本和家庭住址有效证明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家庭住址安排入学。